
- 索 引 号:XM04101-13-02-2012-014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4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29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终身教育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海沧区终身教育工作制度(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海沧区终身教育工作制度(试行)
为落实全区终身教育工作规划和每年度工作计划,有效推进我区终身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如下工作管理制度:
一、例会制度
(一)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每年召开例会1-2次,总结终身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解决终身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每年度终身教育工作计划。
(二)区社区学院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社区教育专(兼)职干部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交流经验,布置下一季度工作安排。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当月工作安排。
(三)区社区学院定期召集各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宣传教育制度
(一)全区每年开展大型终身教育宣传活动1-2次。重点向市民宣传终身教育理念,提高市民对终身教育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终身教育浓厚氛围。
(二)各社区要有固定的终身教育宣传标语牌、宣传橱窗,要重点向居民介绍年度内所进行的各类教育培训的计划、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宣传内容要有记载。
(三)各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要充分利用网站、广播、报纸、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宣传终身教育的各类信息,并按要求及时向区社区学院办公室反馈终身教育相关信息和统计报表(每月10日前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上报)。
三、教育培训制度
(一)终身教育培训活动要有偿与无偿相结合,不以赢利为目的(如有收费,须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出具正规发票,不得违规操作)。
(二)要以提高社区居民综合素质、创建学习型社区为宗旨,根据社区的需求安排教育内容。
(三)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每年教育培训活动在5次以上,各项教育培训活动有记录表、有签到册、有照片。
(四)及时发布各类教育学习培训活动的安排表(应标明培训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等)。
四、队伍管理制度
社区学院、社区学校要成立领导班子;要不断充实讲师团成员和志愿者队伍。院(校)委会班子要认真履行职责。
五、资金管理制度
区财政下拨的社区教育经费,由区教育局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镇(街)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由镇(街)社区学校管理使用。
六、档案管理制度
(一)区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要健全终身教育工作档案。
(二)档案资料齐全包括:终身教育体系表、院(校)工作职责、志愿者职责;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会议记录;每次培训或活动的记录表、签到册、讲稿、分发的资料、照片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相关材料。归档规范,保存完好。
七、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制度
(一)区终身教育委员会和区社区学院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社区学校、社区教育教学点的终身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评估1—2次,主要内容为:终身教育的宣传、档案、领导管理、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建设、保障措施、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各类人员培训及成效等方面的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到年度对各镇(街)考核的范畴。
(二)区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每年对全区终身教育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评比,对在终身教育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