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3-02-2013-004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3〕10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3-10-31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印发海沧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10-31 15:17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妇儿工委办〔2013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制定《海沧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030

  海沧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福建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海沧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全面实施,充分发挥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按照《福建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示范(项目)工作的通知》(闽妇儿工委办〔20131号)要求,我区立足实际,找准亮点,突出重点,确立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两纲”示范项目工作,并制定本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以率先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任务为契机,以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为中心,以实现教育事业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保障全区儿童享受优质、平等的教育权利,确保教育公平,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情况

  海沧,位于厦漳泉闽南金三角地区的突出部,东与厦门本岛隔海相望,西与漳州接壤,在厦门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目前,海沧实行投资区、行政区、保税港区“三区合一”的管理体制,下辖东孚镇、海沧街道、新阳街道,面积186.46平方公里,人口约43(户籍人口13万,流动人口30万)。海沧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素质引领,均衡发展,管理创新,特色立校”的发展思路,逐年加大教育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持续优化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教育规模,逐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了基础教育的跨越式发展。2006年通过福建省“双高普九”区验收,2007年被授予福建省政府教育工作先进区和首届福建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区。2012年,海沧成为首批省级“教育强区”,并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省级验收,教育均衡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三、工作目标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校比例201320142015年分别达到92%95%100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通过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进一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实现办学条件均衡;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师校际交流,实现教师队伍均衡,原则上在一所学校任教满六年的教师应参加交流,每年实际交流教师数达到应交流教师数的10%;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推进校园精细化管理,实现学校管理均衡;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质量均衡。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示范带动

  为做好示范带动作用,成立海沧区实施“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任组长,教育局、公安分局、财政局、妇联各一名领导为副组长,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示范工作方案实施。

  (二)突出政府主导,形成教育优先发展共识

  一是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重要位置,编制《海沧区“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提升教育发展的综合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把教育发展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充分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三是改善教育环境。

  (三)突出教育公平,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把“促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作为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本质要求,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公平保障体系,力促教育事业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到教学设施一体、化师资力量一体化、优质资源一体化。

  (四)突出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坚持“滋养、激活、奉献”的师资策略,以经济待遇和情感关怀滋养教师的职业幸福感;以竞争机制、“三全”培训和岗位练兵激活教师队伍的执教力、践行力和创新力;以师德建设培育充满奉献精神的教师队伍。

  (五)突出素质教育,有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做到“三个创新”(创新学校办学理念,创新师生评价机制,创新素质教育方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特色教育品牌,使各种类型的学生都能得到健康成长。

  (六)突出协调发展,统筹构建社会教育体系

  坚持大教育的发展思路,积极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社区教育、家庭教育为补充,涵盖不同人群的全民教育体系,积极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满足市民不同层面的教育需求。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同步发展。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特殊教育同步拓展。

  (七)加大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把加大舆论宣传力度作为推动“两纲”顺利实施的重要手段,坚持面向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把握春节、“3.8”妇女节、“6.1”儿童节、10月宣传活动月等宣传节点,突出“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宣传主题,运用文艺汇演、在线访谈等宣传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地宣传贯彻“两纲”工作,做到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长期宣传与阶段宣传相结合,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不断优化。

  (八)突出儿童优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儿童科学文化素养和思想道德素质。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教育公平”作为实现教育事业跨越发展的本质要求,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公平保障体系,力促教育事业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投入,提升质量,进一步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资源布局均衡,着手制定全区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强化素质教育均衡,坚持走教育内涵式发展道路,推进各校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强化校园文化建设,全面提升辖区各校的办学质量和水平。改善教育结构均衡,扶持学前教育,扩大公办园学位,规范民办学前教育。

  五、职责分工

  教育局:继续贯彻落实各项教育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办学,科学育人,创新发展,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力争在区域教育的均衡优质发展方面实现新的跨越。

  公安分局:推进警校共建工作,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整治,督促学校配备专职保安,向各校选派综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治安特别管护区;开展“普及安全知识,确保生命安全”专题讲座,紧密学生息息相关的各项安全问题,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妇联:继续坚持面向社会宣传,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及其家庭成员宣传,突出“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等宣传主题,运用文艺汇演、在线访谈等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继续做好以学校为主阵地、家庭为基础、社会为平台的“三结合”家庭教育网络,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

  财政局:建立和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把示范项目工作经费纳入教育经费预算。

  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形成对教育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充分保障教育的优先发展

  六、方法步骤

  该项目实施从20136月到20155月结束,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36-7月)

  组织区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各学校结合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明确示范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示范工作方案。并依据本年度全区教育事业统计年报数据和福建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对辖区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差异系数进行测评。

  (二)创建阶段(20137月—20145月)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素质引领,均衡发展,管理创新,特色立校”的发展思路,当好“一体化、同城化”的排头兵,努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2.落实教育优先。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对教育工作始终做到“六个优先”,即:教育工作优先研究、教育规划优先考虑、教育经费优先投入、教育项目优先建设、教师编制优先到位、教育政策先行先试,以良好工作机制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推动项目全面落实。

  3.成员分工协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创新载体,多措并举,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三)督查迎验阶段(20146月)

  示范领导小组组织督导组对区域各学校的均衡教育进行初评和阶段性自评总结,对存在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将中期示范项目工作情况书面上报省妇儿工委办。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47-20154月)

  对照本区制定的《两纲》各项指标,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档案,做好示范项目各项工作的巩固提高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五)终期评估阶段(20155月)

  示范领导小组对照示范项目目标,做好示范终期自评报告,迎接省、市终期检查。检查结束后,市妇儿工委将对责任单位工作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的奖励,并进行评选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海沧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区妇儿工委主任任组长,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项目实施指导、监督力度。项目实施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立足职能,加强对本区“两纲”实施工作的指导、扶持、落实和自我督导检查,并在项目、资金和政策指导等方面加大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

  (二)密切协调配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意识,明确职责,确保“组织、人员、责任、工作”四到位,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做到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三)严格监测评估。对“两纲”实施情况开展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为科学规划和决定妇女儿童未来发展提供全面、详实、可靠的依据。

  (四)加强督导检查。深入学校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工作,抓好落实,务求实效。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措施,力争教学设施一体化、师资力量一体化、优质资源一体化,力促教育事业率先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八、项目经费

  经费由省妇儿工委下拨和区财政11配套,专款专用。

  附件:海沧区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