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3-00-2016-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6〕9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23
  • 内容概述:关于2015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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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2015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2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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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的通知》(厦府〔201517号)、《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5年度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的通知》(厦海政〔201533号)文件精神,20161月,区政府组成专项检查考评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对海沧、新阳、东孚三个街道2015年度就业、社会保险等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各街道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和部署,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各街道立足实际,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政策落实,提高保障水平,着力扩大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创业就业积极性显著提高,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又上新台阶,年度责任目标能较好地完成。

  二、存在问题

  领导重视程度参差不齐;二是个别街道上半年序时进度完成较慢,有年底突击的现象;三是基层平台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基层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网格员调整频繁,存在着业务不熟的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

  各街道要充分认识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统筹安排、狠抓落实,确保市、区两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各街道要继续采取发放资料、张贴标语、上门入户宣讲、网络和新媒体等有效形式,加强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各街道要立足实际,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早谋划、早安排各项目标责任工作,主动对接区直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着力推进工作规范化发展。

  经检查组综合考评,并报请区领导研究决定,2015年度海沧区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为新阳街道、海沧街道,合格单位为东孚街道。希望各街道2016年能够再接再厉,继续努力,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求真务实,争创先进,努力开创全区人社工作新局面。

  附件:海沧区就业、社会保险等目标责任考核得分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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