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3-05-2009-06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1-09
- 内容概述:关于转发市城管办等部门关于公布2009年度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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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城管办等部门关于公布2009年度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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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1-10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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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城管办、市市政园林局、市市容管理考评委《关于公布2009年度厦门市市容管理考评范围的通知》(厦考委〔2009〕2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镇(街)要根据厦考委〔2009〕2号文确定的范围,结合本辖区实际,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并确定本镇(街)级市容管理考评的方案。
二、各有关单位、行业管理单位、市容环卫专业队伍要积极配合镇(街)市容环卫管理工作,加强指导、相互协调支持,齐抓共管落实管理责任,努力提升市容环境管理整体水平。
三、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11月22日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8年4月2日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厦门市高空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强化法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工作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四、各镇(街)要加强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根据本辖区城市化进程,推进“门前三包”责任落实,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综合治理“三乱”现象,全方位落实市容管理工作各项要求。
二〇〇九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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