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17-02-2009-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09〕1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09-02-17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海沧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固废中心”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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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海沧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及“固废中心”征地拆迁工作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18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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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海沧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固废中心”征地拆迁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确保该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8〕255号文的要求,决定成立海沧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固废中心”征地拆迁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与市固废处理项目建设指挥部沟通衔接,着力推进项目进展。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世粦(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邱武伟(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洪福平(建设局副局长)
张志红(发改局局长)
谢进国(国土房产分局局长)
杜安琦(国土房产分局用地矿产科科长)
沈瑞全(规划分局局长)
庄跃杰(规划分局建设科副科长)
陈海建(新阳街道办副主任)
王良安(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主任)
冉志刚(区土地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李金景(公用公司董事长)
尤秀专(公用公司公用事业部经理)
沈文坤(新阳征地拆迁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洪福平同志兼任。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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