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3-02-2010-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0〕36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4-20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海沧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及分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
海沧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策部署,着力推进海沧生态工程建设,形成城乡绿化一体化格局,走生态型、景观型、科技型的城市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森林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是我国褒奖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综合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建设城市森林在维护城市生态安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及“四绿”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海西”为主题,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塑造特色方针,着力营造城市与森林相依存、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相辉映、人与自然共和谐的城市森林建设格局,持续推进海沧新城建设,更好地服务海沧“三新”建设大局。
三、 工作目标
到2012年末,森林景观效果凸显,道路、河流生态网络基本形成,城乡绿化一体化,森林公园布局合理,森林旅游有力推进,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在40%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地率在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水岸绿化率达80%,道路绿化率达95%以上,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以上。
四、工作步骤
根据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程序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创建活动分为组织筹备、创建实施、迎接验收三个阶段。
(一)组织筹备阶段
成立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全面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依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对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落实分解创建工作任务。
(二)创建实施阶段
一是编制《海沧区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实施方案》,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予以实施。二是完善林业及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修订,高起点规划、建设、管理我区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三是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森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城市森林功能。四是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五是组织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六是广泛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教育。
(三)迎接验收阶段
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市制定的创建目标和任务进行全面自查验收,并以书面形式汇报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小组。
五、工作重点
(一)着力推进一批城市森林建设工程。一是推进城区生态园林工程建设,主要是进一步推进海沧湾公园、海沧湖公园的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迎宾大道的绿化建设工程,实施辖区内主要交通干道的绿化美化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市民广场的绿化改造工程。二是继续推进生态风景林建设工程,对蔡尖山的低质马尾松林和松材线虫严重危害的区域进行全面伐除,进行林相改造,选择优质乡土树种,营造南亚热带常绿阔叶林。三是加大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推进厦成高速、厦漳高速、厦深铁路、国道324线、海翔大道、翁角路等重要交通干道的绿化美化工程。四是推进村庄绿化的工程,注重规划保留村居的绿化美化建设,实施全区名木古树的保护和利用规划。五是加大生态休闲项目的建设,建设一批原生态休闲的乡村生态旅游项目。
(二)持续推进建设一批生态公园建设。一是加快大屏山公园建设进度,争取在2012年建成开园,满足广大市民休闲需要。二是加快青礁慈济宫景区的绿化景观工程建设,争创国家4A级景区。三是加快蔡尖尾山南侧的生态风景林建设,推进佛学文化博览园和半山半海农业生态园项目的建设。四是进一步完善天竺山森林公园建设,加快推进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适时启动体育公园的建设。五是有序推进海沧湾、海沧湖公园的绿化建设,提升海沧居民的生活品质。
(三)建设一批园林精品小区。一是通过评先创优,促进未来海岸、蓝湾半岛、东方高尔夫别墅等社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绿化模范社区。二是积极引导新建的居住小区加大园林绿化投入,争创市级花园式单位。三是大力推进绿色小区、生态小区的创建活动,把生态文明新风尚带进千家万户。
(四)建立一套城市森林管护机制。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的要求,通过森林城市创建,着力推进森林管护机制改革,打破城乡绿化管理二元体制,在逐步规范森林管理的基础上,创建城乡统一的森林管护机制。结合农(林)场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城市森林管理新机制,整编现有的森林消防专业队员、护林员和水库管理员,承担各片区生态风景林建设、森林防火、林木林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组织。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由区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创建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二)明确任务分工。发挥区绿委和绿化办的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林业、规划、建设、铁路及公路等职能部门的责任,确保创建任务落实到实处。制定完善的绿化奖励机制,鼓励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适时启动绿化苗木基地建设,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的进程。
(三)做好宣传发动。以创建森林城市为契机,加大动员、扩大宣传,广泛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方式教育广大群众增强生态观念、生态意识和生态道德,以创建“生态优美之区”为目标,营造全民植树造林、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绿化,加快国土绿化进程,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经济林木。
(四)坚持依法兴绿。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区绿化规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保护树木林地。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打击破坏生态行为。
附件:海沧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