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0-19-02-2011-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0〕13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1-05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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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1-06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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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62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184号)等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海沧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系统、本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厦门市海沧区消防安全大排查

  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公安部关于印发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62号)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0184号)等有关通知精神,决定20101126201112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深化打造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铁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大练兵,消防官兵对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岗位业务素质和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

  1.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10年年底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2011年春节前,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2011年,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2.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向主管部门、消防大队及公安派出所申报。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部门、各镇(街)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要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消防大队要加强指导,利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不断提高各部门、各镇(街)对本系统、本辖区依法监管的力度。

  3)发动群众参与。广泛发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

  1.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书面报告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2.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5)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6)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三)集中开展大宣传

  1.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11年春节前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以“普及冬防春运消防安全常识、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各部门、各镇(街)应在本系统、本辖区内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严格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11330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消防教育馆、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中队要全部开放,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四)集中开展大培训

  1.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另发),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的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2.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11年春节前,要配合市消防支队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11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11年春节前,配合市消防支队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11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春节前,配合市消防支队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11年底前,协调有关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11年底前,依托区委党校等部门,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11年底前,按照分批、分次对全区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五)集中开展大练兵

  1.工作任务

  深化打造公安消防铁军,立足实战需求,落实按纲施训,全面开展执勤岗位大练兵。2011年春节前,对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大型活动等场所和高层住宅、地下建筑、在建工程等重点单位逐一进行“六熟悉”,着眼可能发生的灾情,确定救人、灭火、破拆、排烟、消防车停靠、可利用水源等路线和位置,消防大队、中队每周要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实战演练。以大比武带动大练兵,提升部队官兵整体素质。积极配合省消防总队、市消防支队开展“铁军中队”、“铁军大队”评选验收,检验基层练兵成效,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准备工作。

  2.工作措施

  1)强化官兵“六熟悉”训练,深入辖区重点单位掌握结构布局、疏散通道、固定消防设施及周边道路、水源情况,着眼可能发生的最大、最难灾情,确定救人、灭火进攻路线和破拆、排烟等技战术措施,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强化战斗员训练,夯实体能基础,熟练操作现有车辆装备,掌握各类火灾扑救及其他灾害事故处置程序,防护、救生、灭火、供水等技能达到标准要求。

  3)强化攻坚组训练,突出火情侦察、梯次掩护、生命搜救、堵截控火、强攻灭火、关阀堵漏、抑爆排险等实战技能,集中轮训时间不少于30天,提高灭火与救援攻坚能力。

  4)强化指挥员训练,积极参加省消防总队组织的集中轮训,学习掌握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开展想定作业、组织指挥等实战训练,组织不少于15天的实习锻炼,随队执勤、随警出动,提高初战指挥水平。

  5)强化实战演练,对辖区重点单位逐一进行熟悉、演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检验预案,磨合机制,提高初战打赢制胜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逐级部署。区委、区政府将全面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并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辖区实际,严格落实。建设、教育、经贸、文体、安监、公安、消防和派出所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查处经通知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整改后隐患回潮行为。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各部门、各镇(街)要认真分析研判本系统、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在春节、元宵及两会期间,要组织对本系统、本辖区内单位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不到位、不认真、不负责的,要坚决责令改正。在2011228日、331日、630日、930日及1230日,各单位应将阶段工作总结报区政府办公室及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抓紧制定“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区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对各部门、各镇(街)进行检查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对各部门、各镇(街)反映的困难,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进行报告。对各部门、各镇(街)在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民办学校、出租房及农村消防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作法,应进行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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