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2-02-2011-009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1]9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10-09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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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部分地区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闽委〔2011〕47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海沧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海沧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二五”时期“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闽委〔2011〕47号)精神,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并落实2012年搬迁任务。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查摸底对象
这次调查摸底的对象是本辖区内“十二五”期间可完成搬迁任务的五种类型农户:一是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问题难度大的偏僻自然村农民,重点是30户以下偏僻自然村的整村搬迁;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受地质威胁需要搬迁安置的农民;三是居住在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区的石结构(承重构件采用石楼盖板、石梁、石柱)房屋需要改造安置的农民;四是省级试点东孚镇的旧村复垦涉及需要搬迁安置的农民;五是居住在危房或居无定所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及家庭年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130%的残疾人。
二、调查摸底内容
调查摸底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入户调查摸底表。根据区建设局、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区残联提供的我区有关偏僻自然村、地质灾害点、抗震等级低的石结构房、贫困残疾人等重点区域、重点村落、重点部位的资料进行调查摸底,对搬迁对象的姓名、家庭情况、住址、现住房状况、搬迁类别以及安置方式等,以户为单位进行统计;二是镇村统计表。以镇街为单位,对入户调查摸底表进行全面统计,包括“五大类”搬迁对象的姓名、数量、安置方式等,统计细化到村到户;三是区级汇总表。以区为单位,对镇村统计表进行汇总,分门别类确定各类搬迁对象、数量、安置方式以及整村搬迁个数,汇总细化到镇到村。调查摸底表见附件。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海沧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一批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协助镇村开展此项工作。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委农办。(详见附件1)
(二)责任分工
1.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区“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的总体指导、协调和督促。
2.区委农办负责组织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人员的培训、调查摸底表的收集、汇总、上报及移民造福工程所需资金的测算工作。
3.区建设局负责提供抗震等级低的石结构房屋的资料,牵头指导农村石结构房屋改造安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住房安置的调查摸底工作。
4.海沧国土房产分局负责提供我区有关偏僻自然村、地质灾害点的情况资料,负责指导偏僻自然村搬迁、地质灾害点的调查摸底工作。今后搬迁对象房屋合法批建手续的确认和编制当地移民搬迁后土地整理开发规划,争取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5.区残联负责提供居住在危房或居无定所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享受低保及家庭年收入在我区低保标准100%~130%的残疾人的资料情况。
6.区财政局负责对调查摸底工作所需经费审核、监管、支付,确保工作经费足额及时到位。
7.镇(街)负责组织实施调查人员进村入户填表、搬迁对象安置小区征地及村庄房屋拆迁工作,并配合区政府做好实施移民“造福工程”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顺利完成调查摸底及统计汇总任务,区政府专门成立领导机构和具体工作班子,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具体指导本辖区搬迁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各镇(街)要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六大员”等进村入户,在充分掌握情况、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准确界定搬迁安置对象,并分类登记、列表造册、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一人一卡、不重不漏。
(二)广泛宣传。组织区、镇、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群众进行宣传,做好解释工作,把实施造福工程搬迁的意义、内容、对象、政策向群众讲深讲透。
(三)强化培训。在10月10日之前,由区委农办、建设、国土、残联及镇街等部门、单位组织一次调查人员培训,使每个调查人员都能掌握闽委〔2011〕47号文件的主要精神,重点把握实施范围、理解领会扶持政策。
(四)规范操作。要按照入户摸底调查表内容,登记所有内容,确保农户信息在登记表中得到全面反映,防止出现缺项、漏项。要对入户摸底调查表登记认真核查,防止出现数据错误,内容错项。要按照填表说明进行规范登记,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簿、区有电子档”,要严格建立调查摸底对象电子档案并妥善保管,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结果,确保调查任务保质、保量、及时完成。
(五)把握进度。10月10日前完成调查人员培训工作,10月10日后调查人员进村入户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争取10月31日前完成入户调查。镇(街)要对“调查摸底表”进行分类汇总,根据各类对象的搬迁要求提出搬迁建议。11月5前向市里上报2012年度搬迁计划及调查摸底材料。
联系人:蔡晖;联系电话:6586009、13950088386
附件:
1.海沧区开展“造福工程”搬迁对象调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
2.“十二五”期间“造福工程”规划搬迁对象调查摸底表
3.“十二五”期间“造福工程”劳动转移安置计划统计表
4.福建省“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乡镇汇总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