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3-00-2015-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2-02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印发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2-02 16:05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2015年春运从24日开始至315日结束。为做好2015年春运服务和保障工作,根据市春运办关于2015年春运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制订了《海沧区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2015年春运工作顺利完成。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22

  海沧区2015年春运工作方案

  2015年春运工作从24日开始至315日结束。今年春运相对较迟,学生流高峰提前,民工流、学生流叠加不明显,但商务、旅游客流将增加,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及市春运办关于2015年春运工作部署,现就我区2015年春运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总体要求

  针对2015年春运工作的特点,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加强春运客货运输的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出行问题;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二、主要任务

  一是负责做好辖区春运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相关部门落实春运各项工作;二是设立春运安全服务站,加强工作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三是负责组织辖区公安、交通和安监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四是负责开展辖区卫生整治,营造一个环境优美、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的春运环境,并做好车站、码头及周边的环境保洁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公交疏运工作;六是加强乡镇船舶管理,加强航道通行监管,确保航运安全畅通。

  三、工作分工及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春运工作领导

  为加强春运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了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沧交警大队,各主要单位和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给予优先安排,认真抓好春运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科学调配运力,满足旅客出行

  1.各运输企业要从机制保障、优质便民、安全疏运等方面认真做好春运相关准备工作,从优化运输组织、科学调配运力、强化现场调度指挥、留有备用运力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2.各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与铁路、民航、码头等运输企业的信息交流与协调,做好衔接和配合工作。

  3.各部门领导要深入企事业单位,及时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学生等团体旅客,避免旅客滞留。

  4.各油品供应企业要保证客运车辆的用油需求,如出现大量车辆等待加油的情况,应设置专用加油位,优先保证客运车辆加注燃油。

  (三)突出重点难点,落实保障措施

  各成员单位和运输企业要根据各自职责,结合2015年春运特点,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本部门预案。如遇突发事件、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区春运办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春运工作有序进行。

  (四)加强监管,确保安全

  1.各客运企业要集中力量对投入的车、船等运输设施进行技术和安全检查,确保良好的技术状态。

  2.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审查参加春运的车辆、驾驶人员资格,加强对司乘人员、经营者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公安交警、交通综合执法部门要联合组成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小组,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特别是长途、旅游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城管、工商、卫生、环卫、公安、民政等部门应主动配合做好春运准备工作,重点保证旅客集散通道、场所的市容环境、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市场与治安秩序等。

  4.认真执行春运价格政策,不得乱收费或随意提价、涨价。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运输经营行为的督查和管理,严禁甩客、卖客、粗暴待客等不良行为发生,特别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串线经营、异地经营、哄抬运价、私设票点和“倒票、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5.海事、街道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实施综合管理,清除航道、港口、码头等各种违章占用、违章作业,规范航行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6.公安部门应加强对气球和风筝放飞场所管理,防范断线的气球和风筝影响飞行区净空安全。

  (五)重视服务质量,确保优质服务

  1.各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提高春运工作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促进窗口行业文明建设,维护厦门文明城市形象。

  2.加强春运现场秩序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现场秩序管理,确保乘客组织严密,周边交通安全畅通。

  3.要提供便捷的订购票服务。要积极开展电话订票、网上订票、送票上门等售票服务,方便旅客购票。对于群众订购票反映的热点、难点的问题,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及时调研,尽快协调,妥善处理。

  4.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运输单位积极做好民工平安返乡工作,采取各种形式为民工返乡创造良好条件。

  (六)针对春运特点,加大宣传力度

  针对2015年春运客流量大及实施厦门站、北站、高崎站三站并用、极端天气频繁等特点,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滚播、电子屏幕、海报等形式,多渠道、多媒体发布运输动态、运输政策、运输安全等信息,有效引导客流,反映重点、热点,报道一线职工的辛勤劳动。

  (七)畅通信息渠道,倡导错峰出行

  1.做好客流信息发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及时发布春运动态、景点状况、气象资料和车船航班等信息,增强透明度,合理引导旅客错峰出行。

  2.加强现场信息沟通。一旦发生车船班次延误或取消等情况,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旅客做出权威解释,坚决杜绝因信息不对称、服务不到位导致的旅客过激行为。

  3.做好春运统计工作。自春运开始之日起,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向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有关春运信息。

  以上各项工作,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完成。春运结束后5日内,春运工作总结书面报送区春运办。

附件: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