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6-00-2017-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5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5-31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青礁村院前社创建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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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印发青礁村院前社创建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5-31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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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旅游局、海沧街道:

  现将《青礁村院前社创建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青礁村院前社创建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方案

  为充分发挥和借助创客在乡村旅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院前社进行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院前社乡村旅游产业,加快打造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旅发〔2016〕121号)中“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的要求,以及《关于开展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旅法〔2017〕83号)的精神,结合院前社乡村旅游工作,整合全社乡村旅游资源和相关产业要素,不断深入乡村旅游创客行动,推动乡村旅游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助推全社乡村旅游产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建设对象

  青礁村院前社。

  三、建设目标

  科学整合院前社的乡村旅游资源,按照福建省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设要求,着力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吸引更多乡村旅游创客进驻院前社,培养一批高素质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精心培育富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产业,大力发展有特色的乡村旅游商品,使院前社成为全国知名乡村旅游目的地。

  四、建设举措

  (一)挖掘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做好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充分挖掘院前社的闽南传统文化、颜氏文化、对台文化等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吸引更多乡村旅游创客前来进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乡村旅游建设项目的规划及建设。

  (二)实施旅游创客优惠政策,吸引乡村旅游创业人才。加大院前社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建设和乡村旅游创客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对乡村旅游创客给予租金、人员、宣传等方面的优惠及帮扶,让有志于乡村旅游的创新创业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三)创新旅游营销机制,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着眼于全国市场,借助旅游网站及同程网、携程网、团购网等在线预订平台的推广,对院前社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线上整合营销,为游客提供便捷的游、宿、购、食、娱、行等信息查询、询价、咨询和在线交易服务,使乡村旅游创客从中受益,使农民增加就业率,增收致富。

  五、建设原则

  (一)产业互动原则。重视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产业,将农副产品的研发、营销和管理,融入乡村旅游产品的投资开发,打造“吃住行游购娱”一体、以乡村旅游为核心的旅游精品线路。

  (二)品牌推广原则。树立品牌价值理念,将“院前济生缘”作为院前社的品牌,借助广告宣传与活动推广,提高曝光率与知名度。

  (三)统筹创新原则。对院前社的乡村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在资金支持、人才运用、客源组织、业务互补等方面建立协调统一的合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尤其是在旅游创业人才方面,设置专门渠道措施招募乡村旅游创客人才。

  六、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乡村旅游规划。坚持规划引领,高水平、高标准编制院前社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夯实乡村旅游发展基础。将文化与旅游、生态与旅游、农事体验与旅游相结合,利用、整合和保护好乡村旅游资源,推动乡村旅游创客有序发展。

  (二)整合资金,加大政策扶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是一项农旅结合、产业联动的重要工程,同时也是民生工程、富民工程,院前社要在以济生缘合作社为主导实施优惠政策的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获取更多支持,带动全社乡村旅游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乡村旅游教育培训。院前社应将乡村旅游培训作为重要任务,加强乡村旅游住宿、餐饮、营销、传统技艺等各类实用人才培养,确保乡村旅游人才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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