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海沧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20〕20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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