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14-00-2026-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26〕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06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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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 AI阅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0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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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的通知》(闽建村函〔2025〕10号)、《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加快推动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样板项目创建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动我区2026年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服务本地居民为中心,兼顾城乡融合的创建理念,按照区级统筹指导,东孚街道、嵩屿街道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强化协作的原则,用2年时间(2026年-2027年)完成东孚街道样板集镇、嵩屿街道鳌冠社区样板村创建。通过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公共空间、塑造村庄特色、培育村庄业态等,实现环境整洁优美、公共服务完善边界、文化魅力充分彰显、闽台元素深度融合,建成“两岸共建、群众满意、自我造血”的乡建乡创合作标杆。

  二、工作机制

  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区领导具体抓,区级相关部门和东孚街道、嵩屿街道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成立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区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东孚街道办事处主任、嵩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台办、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文旅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海沧生态环境局、东孚街道、嵩屿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和交通局,负责督促、协调、指导、推进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确保工作实施有力有效。东孚街道、嵩屿街道要根据整治目标任务细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建立推动落实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1.污水垃圾治理

  市场化运营村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新建管网全面雨污分流,既有管网结合改造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提升进水浓度、污水处理率及设施负荷率。市场化运营乡镇保洁、垃圾转运及公厕管护,完善环卫设施,取缔露天垃圾点,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提升减量化与资源化水平。按需增建、改造水冲式公厕,配套适老化设施。(责任单位:东孚街道、嵩屿街道,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任务均由东孚街道、嵩屿街道落实,责任单位不再列出,只列牵头单位)

  2.既有建筑整治

  与海沧区农村建筑立面图集衔接,提炼地域传统建筑元素,协调建筑风格、色彩与材质。探索低成本、可复制的整治模式,对历史、传统风貌及地域特色建筑,坚持原风格、原材料、原工艺维护,避免“一涂了之”的破坏。推广“一层及以下整治、二层以上填平补齐、色彩协调”等低成本方案。非裸房采取墙面清洁、色彩协调等措施,统一建筑风貌。(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3.实施杆线整治

  加强缆线整治工作,对村庄杆线进行摸排梳理,对存在废弃杆塔、线路、违法交越和搭挂的问题缆线有条件进行下地整治,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达到“美丽、干净的天际线”效果。(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

  4.绿化改善提升

  采用本地适宜树种,景观和常绿相结合,实施见缝插绿、拆违补绿、院内增绿、隔墙透绿;通过微整治,实施庭院美化和周边田园整理,形成富有乡土特色、低成本维护的绿化环境。(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5.规范管理秩序

  加强道乱占、车乱停、摊乱摆等治理。完善路网体系,打通“断头路”。通过“化整为零”分散建设微型停车场等方式取消或减少主要道路临时停车。(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和交通局)

  (二)提升农房居住品质

  1.开展新建农房示范

  落实风貌管控要求,至少建成1幢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色环保、风貌协调的农房示范房,组织全区观摩,引导村民提升建房品质,吸纳村民意见,完善建筑立面图集和通用图集。(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实施三类农房改造

  出台样板三类农房奖补机制,确保选点及奖补的公平性、合理性及安全性。选择户型和平面布局具有普遍性,设计上易于推广的农房开展三类农房改造,广泛组织村民参观、推广。

  适老化改造:优先保障特困等家庭失能老人,重点改造卫生间,提供“菜单式”适老设施选择。(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宜居化改造:优化空间利用、完善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引导乡亲返乡。(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

  民宿化改造:引导农户按标准改造农房,返乡运营增收。(牵头单位:区文旅局)

  (三)完善惠民公共空间

  1.公共空间及服务设施建设:盘活闲置资源,建设休闲、文化等惠民空间,吸引社会资本及台青等创业入驻。(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适老化设施完善:改造既有公共空间无障碍设施,新建设施配建适老配置。(牵头单位:区民政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四)完善乡村景观设施

  全面梳理村庄全域和村庄间沿线的自然景观资源,用微整治手法打造溪间汀步、景观平台等;融入乡土文化、特色建筑等内涵,打造节点景观并与周边环境协调。(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区文旅局)

  (五)完善设施运管机制

  全面建立污水垃圾公厕绿化、公共空间、景观设施的运营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人员、资金及监督机制,鼓励共同缔造共管机制。(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

  (六)探索收益保障机制

  挖掘培育特色产业、本地人文精神,推动品牌打造;探索全员经济合作社运行机制,积极培育强村公司,增加村民资产性收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文旅局)

  (七)探索闽台融合措施

  完善台湾团队生活工作保障,提供有效全面的服务保障措施,组织台湾团队与本地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分享交流活动,支持与高校合作,助力高校教学创新和队伍培育。(牵头单位: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委台办)

  (八)党建引领共同缔造

  采取“共谋”“共建”“共管”等多种方式鼓励村居积极参与闽台乡建乡创共同缔造,并收集闽台乡建乡创全过程相关视频、照片和文字等记录资料,同时对村民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九)总结宣传

  创建期间,每半年开展一次样板创建总结、编制PPT成效图集。每年底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编制宣传小视频,并开展村民满意度调查,加强成果应用。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3月初)

  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东孚街道、嵩屿街道要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围绕重点创建工作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可实施的闽台乡建乡创项目进行全面摸排,梳理项目实施清单。

  (二)设计方案阶段(2026年3月底前)

  完成摸底调研、项目选址、规划策划方案编制及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三)初步实施阶段(2026年12月底前)

  2026年底前东孚街道样板集镇要完成投资额不低于800万、嵩屿街道鳌冠社区样板村要完成投资不低于500万,并形成可展示建设形象的片区。6月底前开展样板创建成效年中自评,梳理总体实施成效、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自查实施成效要素落实情况,了解群众满意度,形成自评报告。11月中旬前,按要求开展年终自评,同时准备资料迎接2026年省级考核。

  (四)全面实施阶段(2027年10月底前)

  完成所有创建项目,形成“以乡建乡创助力乡村振兴”的可复制可推广的低成本建设运维整治模式和经验。

  (五)验收审核阶段(2027年10月-12月)

  根据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集镇、样板村实施成效要素内容组织街道开展自查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建成效,准备资料迎接2027年省级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工作专班要加大协调、督促力度,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不定期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各牵头单位要主动靠前,加强指导。根据实施成效要素、工作台账和职能要求,积极推进样板集镇、样板村创建,对标先进,学习借鉴有益经验做法,落实人力物力保障,确保快速高效完成创建任务。

  (二)建立协调调度机制

  区工作专班不定期召开闽台乡建乡创样板集镇、样板村创建工作调度会议,涉及各项具体任务的牵头单位应同步建立协调调度机制,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协调调度;对于需要市直属相关部门帮助解决的事项,各区直属部门应及时报送区工作专班,由区工作专班将问题报送市直相关部门协调调度。

  (三)开展陪护式服务

  鼓励台湾建筑师团队参与样板创建,东孚街道、嵩屿街道要委托第三方开展陪护式服务,促进样板集镇、样板村系统整治和共同缔造。

  (四)资金保障到位

  市区统筹安排样板集镇、样板村创建资金,确保2026-2027年创建期内样板集镇总投资不少于1000万元、样板村总投资不少于600万元(不含省级样板补助资金)。市级为每个委托台湾团队实施的项目,安排50万经费预算,超出部分由各街道自行承担。东孚街道、嵩屿街道要建立“项目储备库”,已策划生成项目所需资金由原有资金渠道支出,新生成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支持,做好资金保障。加强对建成后设施的常态化管理,要将日常管护经费纳入街道常规预算。同时,广开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台资、村集体自筹或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到村庄乡创乡建创建工作中。

  (五)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传播渠道、自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各方助力参与支持创建工作。东孚街道、嵩屿街道在创建过程中要进村入户,认真听取、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积极支持并参与示范创建,共同管护整治成果。将闽台乡建乡创纳入村规民约,强化村民自治约束。

  附件:厦门市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附件

  厦门市海沧区闽台

  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为深化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沧区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专班,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鹤麟  投资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彭延敏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姚龙泓  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

  何奕川  东孚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政蓉  嵩屿街道办事处主任

  成员:郑婉宜  区委台办主任

  陈洪昕  区发改局局长

  黄剑敏  区民政局局长

  朱伟锋  区财政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林向前  区住建和交通局二级调研员

  李 韡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王传国  区文旅局局长

  王永轩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志坚  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曾群华  海沧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世忠  东孚街道党工委委员、四级调研员

  杨海翔  嵩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住建和交通局,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姚龙泓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和交通局二级调研员林向前、东孚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谢世忠、嵩屿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杨海翔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指导、推进闽台乡建乡创提升项目工作,确保工作实施有力有效。   

  该工作专班不作为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刻制印章,不设实体办事机构,样板集镇、样板村创建工作结束后,工作专班撤销。

  工作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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