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2-04-2011-007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1〕4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5-11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任务分工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3月25日,国务院召开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2011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做出部署。黄小晶省长在随即召开的福建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我省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工作提出新要求。会后,厦门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关任务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1〕 79 号),对2011年厦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进行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推动我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根据厦府办〔2011〕79号文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对2011年海沧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一、区直各部门、各镇(街)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在区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要坚决贯彻市纪委十届八次、区纪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在落实2011年海沧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的同时,尤其要认真做好《任务分工》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为推动海沧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区直各部门、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动态,并向区政府办和区监察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联系人:郑文军;联系电话:6050161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