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17-00-2011-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1〕5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6-10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海沧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海沧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实施力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为我区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和海西建设服务。根据《厦门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区政府信息公开2011年度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严格按照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部署,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的各环节、全过程,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一)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主动公开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区本级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情况和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执行情况。按照“谁分配、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的原则,主动公开经区人大批准的转移支付资金和以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民生支出为重点的专项资金相关信息。(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提供国有资产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公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国资办、海沧投资集团、海沧公用事业公司)
(三)推动政策透明和决策公开。及时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统计信息、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计划表。重点做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镇、街)
(四)扩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结合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公开。以教育、卫生、社会保障领域为重点,依法推进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五)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规范相关公开标准和程序,集中发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企业资质、人员资格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年度区重大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计划和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
(六)加强城市运营管理相关信息和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公开。依法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信息,及时公布有关市容绿化、市政道路、道路安全、工程施工、维修养护及其城市发展统计数据等信息,推进学校、医院、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建设局、区经贸局、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海沧公用事业公司、海沧供电分局、厦门水务集团海沧营业所)
二、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建设
按照“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构建以政府网站为核心的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做到信息公开及时、便民、有效。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厦门海沧”门户网站整合发布政府部门的对外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保证政府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推动政民交流,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互动性。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升级、拓展。
(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镇(街)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各类便民服务中心、居委会、村委会现有资源和设施等,不断探索各种有效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点带面,加强基层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示范点建设。
(三)积极探索新型公开方式。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可充分利用微博等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信息,加强政民互动。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地创新公开渠道,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方便群众知情。
三、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职责,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力量,明确职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切实发挥联席会议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作用。
(二)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性工作。强化时效意识,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年度报告、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工作信息交流、信息公开目录更新等工作。根据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目录和不予公开目录的编制。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以“增强意识、提升能力”的目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全区性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日常业务培训工作。
(四)加大指导监督和年度考评力度。围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通过季度例会、联络员会议等形式,加强过程性控制,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根据市政府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的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办法,优化考核评估指标,强化考核评估结果的运用。
上述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督促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各镇(街)要根据本通知精神,抓紧制定本部门、本单位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于6月30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备案。
联系人:张文深;联系电话:65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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