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0-03-03-2011-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1〕6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1-08-11
- 内容概述:关于做好2011年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直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区政府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区政府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后有关部门职能调整变化的新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增强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能力,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
政府网站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应用信息技术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府在互联网上建立的信息和便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建设和管理好政府网站,有利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有利于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办好政府网站重要意义的认识,严格按照2011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及温家宝总理关于“办好政府网站的关键在于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处理结果”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应用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和网上服务能力。
二、强化责任,认真做好内容保障工作
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由区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共同承担。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按照栏目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分工协作,共同保障,扎实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各项工作。
(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及时、准确地在政府网站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拓展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政府网站服务栏目与政府业务系统之间的结合,加大公共服务资源整合力度,拓展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区政府部门要确保区级行政许可、办事服务项目相关资料在政府网站规范发布并及时更新;逐步建立完善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增加网上在线办理的服务事项,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三)增强政府网站互动能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重要政策出台后,要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主动在政府网站予以回应;认真、及时办理回复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在线”栏目中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咨询问题;要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在线访谈。要不断拓展和创新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沟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纽带作用。
本部门、本单位要在8月底之前,严格按照《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附件1)要求,进行认真核对整理,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工作,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今后如变更服务事项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文深,联系电话:6589315,电子邮件:hc@haicang.gov.cn,地址:行政中心1631室)
三、健全机制,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部门、本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充实工作人员,指定内容保障工作联络员。要强化管理和责任,确保对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联络员登记表(附件2)于8月15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二)完善工作机制。本部门、本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机制,完善政府网站信息采编、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制度。
(三)强化督促检查。区监察部门将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督促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网站绩效考核评估机制,科学制定并不断调整优化绩效评估考核指标,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检查、评估,并以一定形式进行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水平。
附件:1、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任务分解表
2、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联络员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