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2-99-2012-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20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07
- 内容概述:转发区监察局关于贯彻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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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事业单位:
区监察局《关于贯彻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关于贯彻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十条意见的若干措施
区监察局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闽政〔2011〕77号)和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意见》(厦府〔2011〕507号),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办事效率,为推动海沧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保障,现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围绕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区领导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各职能部门履职情况或者辖区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推行“现场工作法”。继续推行“现场工作法”,做到领导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发现、难题在一线破解、办法在一线产生、经验在一线总结、责任在一线落实。采取直接深入项目建设一线,掌握一手资料的方式开展督查,在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继续强化项目督查,积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和征地拆迁工作,把加强项目监督检查作为服务“五大战役”的关键环节,认真破解“五个难题”,为“七个提速”创造好的环境,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加快社会事务管理创新。探索社会管理新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调解中心、应急中心、求助中心、协商中心等“五个中心”建设步伐,抓紧社区网格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镇(街)、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模式的建立和完善,保证各项便民措施的有效落实。
四、提升审批效率。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监督检查,推动有关部门实行超时审批默许、即时办结、并联审批等制度,争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缩短到法定时限的50%以内。
五、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加快建设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及电子监察于一体的网上执法服务平台,并促进互联互通。加强对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和责任追究。
六、继续压缩公文和会议。督促各级各部门转变机关管理运作机制,认真落实精简文件和会议的措施。可发可不发的文一律不发,可长可短的文一定要短,可无纸化办公的不再印发纸制文件;梳理和规范文件、信息报送程序和范围,避免多头报送、乱发滥送现象;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尽量合并。必须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减少与会人员;会议主题必须明确、准备要充分、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办文办会质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各类会议和文件精简下来。
七、严格整治庸懒散现象。继续抓好治庸治懒治散专项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明察暗访。不定期对区直单位和镇(街)值班电话、工作时间到岗到位情况、重点工作安排情况、机关效能九项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作风拖沓等庸懒散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并通过区电视台开辟的“效能之窗”,对一些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问题进行曝光,对问题突出的干部及时处理,在全机关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八、深化绩效评估工作。加大绩效评估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改进评估方法,使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状况和业绩。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综合运用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评估工作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切实把绩效评估作为加强管理、推动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手段,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创先争优。
九、加大问责力度。对行政管理事项该纳入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不纳入,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和企业投诉频繁的,经调查核实,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人员、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
十、强化带头带动。带头落实、模范执行省政府的《意见》,从本机关、本系统做起,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管理、接受监督,做提高机关办事效率的表率。
附件:


闽公网安备:350205020001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