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2-02-2012-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2〕24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2-02-13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海沧区2011下半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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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沧区2011下半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的通知 | AI阅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5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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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现将《海沧区2011下半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对照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一二年二月十日

   

  

 

  海沧区2011下半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

区政府:

  根据《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及《海沧区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区2011下半年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综合全区2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数据,其基本情况如下(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执法数据统计,见表1):

  

  类别

  序号

       

  次(件)数

  金额(元)

  听证(次)

  行政

  处罚

  1

  警告

  29

   

  2

  罚款

  195

  810057.6

 

  3

  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

  16

  156316.5

 

  4

  责令停产、停业

  0

   

  5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许可证

  0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

   

  行政

  强制

  7

  加处罚款

     

  8

  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9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316327

 

  10

  责令停工

  15

   

  11

  取缔非法场所

  16

 

  1

  12

  其他行政强制

  600

   

  行政

  给付

  13

  抚恤金

 

  1741644

 

  14

  社会救济金

 

  3769800

 

  15

  自然灾害救济金

     

  16

  其他行政给付

 

  7050

 

  行政

  许可

  17

 

  968

   

  行政

  征收

  18

 

  19

  967138

 

  行政监督检查

  19

 

  20867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12824

 

  行政

  确认

  21

 

  1150

   

  行政

  裁决

  22

       

  备注:以上数据仅包括区直各行政部门,不含驻区单位(下同)。

  (表1

  二、统计比较分析

  (一)行政处罚方面,2011下半年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大致呈现如下特点:

  1.本统计期内有经贸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局、农林水利局、安监局、人社局、统计局等8个部门报送行政处罚数据,共行使行政处罚权242次。具体情况如下(见表2):

  部门

  处罚权

  行使

  次数

  警告

  (次)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及非法财物

  吊销营业执照(次)

  其他行政处罚(次)

  次数

  金额(元)

  次数

  金额(元)

  经贸局

  145

  2

  136

  409800

  7

  140700

   

  卫生局

  45

  27

  14

  44000

  4

  3900

   

  城管

  执法局

  38

 

  35

  41959.2

  1

  2500

 

  2

  发改局

  4

     

  4

  9216.5

   

  农林

  水利局

  4

 

  4

  8698.4

       

  安监局

  4

 

  4

  300000

       

  人社局

  1

 

  1

  5000

       

  统计局

  1

 

  1

  600

       

  合计

  242

  29

  195

  810057.6

  16

  156316.5

  0

  2

  (表2

  我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数量前三位的为经贸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部门,3个部门共计行使行政处罚权228次,占全区2011下半年处罚权行使次数的94.2%,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行使。其中,经贸局行使行政处罚权145次,占全区行政处罚总数的59.9%,主要是非法营运、驾驶员无从业资格证及不按规定维护检测运输车辆等严重违法行为;卫生局对餐饮服务等“五小”行业的进行整治,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行使行政处罚权45次;城管执法局处罚集中在市容环境卫生、城乡规划、砂石土资源、住宅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另外,发改局物价检查所因超市价格欺诈、医药收费等作出处罚4件,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9216.5元;农林水利局对销售劣质农药、毁林开荒、非法砍伐林木等作出处罚4起,罚款8698.4元;安监局查处各类安全隐患,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4次,罚款30万元;人社局纠正1起企业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案;统计局首次报送行政处罚数据,对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1件。

  由表2可以看出,2011下半年我区的行政处罚重点集中在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城市管理、物价收费、安全生产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公共领域,交通运输方面的执法更是占了全区执法一半以上的比重,说明我区在打击非法运营、规范交通运输方面的任务仍然较重,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领域的调控力度,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管理和监督;同时,行政执法部门能综合运用警告、罚款、没收等方式,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定、稳定。

  2.较上统计期,全区罚款次数、罚款总额有所回落,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数据总体呈下降趋势,具体情况如下(见表3、表4):

  项目

  警告

  罚款

  次数

  罚款总额

  (元)

  没收

  次数

  没收总额

  (元)

  吊销执照

  (次)

  其他处罚

  (次)

  2011

  下半年

  29

  195

  810057.6

  16

  156316.5

  0

  2

  2010

  下半年

  14

  183

  891059

  10

  74007.82

  1

  12

  同比

  107.1%

  

  6.6%

  

  9.09%

  

  60.0%

  

  111.2%

  

  100.0%

  

  83.3%

  

  2011

  上半年

  63

  236

  1663398.62

  8

  88528.44

  2

  3

  环比

  54.0%

  

  17.4%

  

  51.3%

  

  50.0%

  

  76.6%

  

  100.0%

  

  33.3%

  

  (表3

  部门

  处罚权

  行使次数

  2010下半年

  (次)

  同比

  2011上半年

  (次)

  环比

  经贸局

  145

  133

  9.0%

  176

  17.6%

  卫生局

  45

  25

  80.0%

  72

  37.5%

  城管执法局

  38

  49

  22.4%

  47

  19.1%

  发改局

  4

  6

  33.3%

  1

  300%

  农林水利局

  4

  0

  -

  4

  -

  安监局

  4

  5

  20.0%

  7

  42.9%

  人社局

  1

  0

  -

  5

  80.0%

  统计局

  1

  0

  -

  0

  -

  合计

  242

  220

  10%

  312

  22.4%

  (表4

  我区2011下半年行政处罚权行使242次,与上统计期的312次处罚次数相比有所回落,减幅22.4%,这主要是由于占全区执法一半以上比重的交通部门上统计期在春运期间稽查工作较为密集,查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较多,而下半年多以日常执法为主;卫生部门处罚数据的降幅也比较大。

  较上统计期,从处罚类型上看,没收类处罚行为数据有所上升,本统计期有经贸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局等4个部门报送执法数据,与上统计期的2个相比增加了一倍,这也是该类数据上升的原因,而除没收类外的其他处罚数据均有所下降;从处罚部门上看,发改局的处罚数据有所上升,统计局的处罚数据为本统计期新增,其他部门的处罚数据均有所下降,经贸、卫生部门的处罚数据降幅最大。

  总体看来,2011下半年我区仍然继续加强开展各类道路运输专项整治、餐饮服务行业日常检查、市容环境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在交通运输、卫生监管、城市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本统计期我区的行政处罚数据有所回落,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数据总体呈下降趋势。执法数据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各行政机关慎用各类行政处罚措施,也反映了我区社会治安状况日趋稳定。

  (二)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部门和数量有所增加。

  本统计期内有城管执法局、经贸局、建设局、卫生局、计生局、教育局、安监局、人社局等8个部门报送行政强制措施数据,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637次,具体情况如下(见表5):

  部门

  次(件)

  

  主要情况

  2010下半年(次)

  同比

  2011上半年(次)

  环比

  城管执法局

  441

  拆除违法建设、违章搭建

  267

  65.2%

  304

  45.1%

  经贸局

  159

  暂扣车辆、牌证

  173

  8.1%

  204

  22.1%

  建设局

  13

  责令停工

  14

  7.1%

  15

  13.3%

  卫生局

  11

  取缔无证医疗机构、公共场所

  21

  47.6%

  15

  26.7%

  计生局

  5

  申请法院强制

  执行

  -

  -

  -

  -

  教育局

  4

  取缔无证校园

  3

  33.3%

  -

  -

  安监局

  2

  停止作业

  2

  -

  5

  60.0%

  人社局

  2

  取缔非法中介

  2

  -

  -

  -

  合计

  637

 

  482

  32.2%

  543

  17.3%

  (表5

  由上表可以看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城管、经贸部门,两个部门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600余次,占全区实施总数的94.2%。其中,城管执法局查扣贩卖、承运无证开采高岭土,强制拆除各类违法建设、违章搭盖441次;经贸局强化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的查处,暂扣车辆、牌照159次。另外,建设局对存在施工安全隐患的单位责令其停止施工13件;卫生局取缔未取得相关证件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10所,申请法院执行1次。

  本统计期共有8个行政执法部门报送行政强制数据,与上统计期的5个相比增加3个,分别为计生局、教育局和人社局。2011下半年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有明显增多,较上两个统计期分别增加了45.1%65.2%,一方面由于城管执法局加大了对违法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反映了我区在开发建设及征地拆迁过程中,新的、顶风抢建违法建设、违章搭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部门有所增加,各相关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加大了执法强度,强化了监管职能。

  以上统计数据也表明,城管执法局、经贸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大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力度。总体来看,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集中的部门基本上与实施行政处罚集中的部门一致,说明行政执法任务相对集中在主要的行政执法部门。

  (三)行政许可集中在餐饮、财会、城建等社会服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部门及次数有所增加。

  2011下半年,全区共有10个行政执法部门报送了行政许可数据,合计实施行政许可968件(次),具体情况见表6

  部门

  件(次)

  2010

  下半年(次)

  同比

  2011

  上半年(次)

  环比

  卫生局

  343

  497

  31.0%

  447

  23.3%

  财政局

  339

  140

  142.1%

  143

  137.1%

  建设局

  114

  128

  10.9%

  104

  9.6%

  投资促进局

  65

  -

  -

  36

  80.6%

  人防办

  51

  42

  21.4%

  19

  168.4%

  教育局

  24

  6

  300.0%

  12

  100.0%

  民政局

  13

  8

  62.5%

  2

  550.0%

  经贸局

  12

  52

  76.9%

  12

  -

  农林水利局

  6

  19

  68.4%

  27

  77.8%

  安监局

  1

  -

  -

  -

  -

  合计

  968

  902

  7.3%

  802

  20.7%

  (表6

  2011下年半,我区实施行政许可数量前三位为卫生局、财政局、建设局,与上两个统计期基本一致。三个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数均在百件以上,共计实施行政许可796件(次),占全区实施许可总数的82.2%。其中,卫生局虽然实施许可数量有所减少,但仍然连续4个统计期稳居全区行政许可实施总数的第一名,主要是对各类餐饮服务行业的卫生许可,表明了我区规范餐饮业、公共场所卫生等方面的执法一直长抓不懈;建设局在城市道路建设、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领域稳步投入,通过加大实施行政许可力度,致力营造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财政局实施行政许可339件,包括颁发会计证303本、办理外资企业财政登记36家。

  较上统计期,本统计期实施行政许可数量有所增加,主要是财政局颁发会计证数量增幅较大,增加了196件(次);实施行政许可部门增加了1个,为安监局,其他部门基本与上统计期一致;除卫生局和农林水利局实施许可数量有所减少外,其他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数均呈上升态势。以上统计数据表明,我区的行政许可涉及卫生、城建、财会、教育等各个方面,许可数量增加说明相关部门能加大《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执行力度,实施社会管理职能,也表明了我区经济社会生活的活跃度,与我区的跨越式发展背景相协调。

  (四)其他行政执法情况

  1.行政监督检查

  本统计期内共有城管执法局、卫生局、安监局、经贸局、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教育局、审计局等7个行政部门报送行政监督检查数据。其中城管执法局进行市容卫生、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管理等工作17117次;卫生局开展餐饮单位、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及医疗机构、职业卫生监督3000余次;安监局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76条;经贸局加强道路运输监督检查183次;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组织文化市场检查148次等。本统计期报送行政监督检查的部门上统计期相比增加了教育局,主要是对辖区未取得办学许可的43家民办幼儿园进行专项评估检查。

  2011下半年全区共计实施行政监督检查20867次,比上统计期增加了1710次,增加了8.9%。主要是由于城管执法局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监督检查。我区行政监督检查次数连续4个统计期呈上升趋势,表明我区通过加大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遵法守法的监管力度,保证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预防和及时纠正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

  2.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确认

  行政给付方面,本统计期内有民政局与科技局实施。其中,民政局发放抚恤金1741644元、社会救济金3769800元;科技局贯彻遗属补贴政策,发放补助金7050元。

  行政征收方面,本统计期内只有计生局实施行政征收,与前两个统计期一致,共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19件,征收金额967138元,数量与金额较上统计期均有所减少。

  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本统计期有经贸局和民政局报送执法数据。其中,经贸局收取许可证及营运证件工本费用3049元;民政局对婚姻登记和收养关系的确认收费9775元。

  行政确认方面,本统计期有民政局和卫生局报送执法数据。其中,民政局对婚姻登记和收养关系的确认1109次;卫生局对医疗事故鉴定、工伤事故认定6件、对个人行为能力确认35次。

  3、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

  本统计期有1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因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区政府决定不予受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本统计期无行政应诉案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在本统计期全区行政执法数据报送和统计分析工作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不够重视,存在数据错报、漏报、不符合要求,执法分析报告应付了事的情况;二是部分行政执法统计人员对本部门的行政职权与执法法规掌握不够熟练,法律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执法部门对我区政府机构改革后,本单位重新划分的行政职权不是很熟悉,执法数据报送不准确。针对统计分析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区政府法制办、效能办要切实做好监管工作,将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执法统计分析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评估体系之中,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频次,强化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确保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报送统计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

  二是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各部门要加强学习《行政强制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市政府下放到我区有关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备案项目,以及我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认真做好“三定”工作,重新梳理本部门的行政职权,并向社会公布。

  三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各部门要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特别是要加强人员岗位调整、新进人员的岗位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充分掌握本部门行政职责权限、办事流程、自由裁量权等基本知识。强化与市直部门和区政府法制办的联系,推动我区各部门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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