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3-13-2014-002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4〕4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6-10
- 内容概述:关于区“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走访督查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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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区“两会”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提案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部分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相关承办单位进行走访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区政府共收到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116件(其中5件为重要建议)、区政协常委会交办的委员提案121件(其中2件为重点提案)。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听取工作汇报的形式,走访了经贸局、建设局、发改局、教育局、民政局、文体局、卫生局、农林水利局、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东孚镇、规划分局、环保分局等13个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对100件建议、100件提案(包括5件重要建议和2件重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理总体情况
(一)落实分工,明确责任
各承办单位能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把办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普遍实行领导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牵头协调、责任科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并服从办理工作大局,互相协调和支持,确保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提案交办后,能对每件建议、提案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专门处室统筹协调,确定责任人。如:区建设局在政府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上接到建议初步分解后立即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部署,确定分管领导和承办部门,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相关职能部门,并明确办理时限、具体要求;区民政局和区城管执法局成立办理提案、建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确保每一个建议、提案都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任务到人、责任到位。
(二)创新思路,加强沟通
各承办单位在建议、提案办理的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和互动,主动采取电话联络、约见座谈、登门拜访等多种方式,汇报办理进度、征询办理措施,进一步理清办理思路、改进办理方式,推动办理工作从“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一些单位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邀请代表、委员参加现场办公,实地调查研究,听取代表、委员意见、指导,做好前期工作。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或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一时难以办理的,也能够认真细致地按规定程序作出答复,积极主动向代表、委员做好沟通解释,争取代表和委员的理解和支持。如:区教育局坚持“三联系制度”,一是要求承办科室采取实地调查、见面座谈、上门走访等办理方式,先听取意见,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上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二是部门领导与代表、委员开展面商会、回访会进行面对面座谈,加强感情联系;三是书面回复之后,保持与代表、委员们的电话联系和走访联系。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承办单位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认真落实建议、提案,推动办理工作全面发展。如:重要建议5号,关于严惩海沧传销组织的建议,我区已与2014年1月成立整治传销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开展传销犯罪打击破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区共破解组织、领导传销案件6起,刑事拘留33人,成功打掉了以艾恒林、阳丽君等人为首,以江西籍、湖南籍人员为成员的特大传销团伙,立案9起,作出罚金共计41.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第65号建议,翁角路改造工程中,建议在霞阳村口设置人行天桥一座,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第68号建议,建议延伸公共自行车线路至海沧实验中学高中部,目前,海沧实验中学站点已经完成建设,将破解周边师生和造船厂职工等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困扰。提案A03号,针对天竺山绿道建设,提出在天竺山西路沿道路两侧种植凤凰木作为行道树的建议,目前,已完成470株凤凰木种植,“凤凰大道”已基本成形。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阶段工作要求
从督查情况来看,各承办单位基本按照办理要求,推进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有序、有效办理,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办理不够重视。个别承办部门对办理建议、提案的认识和自觉性有待提高,没有充分认识到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性,思想上不够重视,影响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进度及质量。二是沟通不够充分。部分单位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不够及时、充分,没有完全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初衷,事前未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导致有的建议、提案答复不到位、不全面,有的甚至存在答非所问、避重就轻。三是配合不够密切。部分承办单位牵头协调不主动,与会办单位配合不到位的现象仍有存在。四是落实不够扎实。承办单位对部分建议、提案缺乏深入研究,办理答复比较简单,说明解释不够充分,导致个别建议、提案反复提很多年等情况。五是大局意识不够。部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涉及到政府许多职能部门,而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提案时仅从部门角度考虑,未及时提出办理意见报区分管领导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导致办理和答复都局限在承办单位自身职能范围,向代表、委员进行答复时未从全区角度出发,答复情况不够全面。
下阶段,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办理建议、提案的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切实提高沟通率、见面率,各承办单位要通过走访、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务必做到“事前、事中、事后”三沟通,力争代表、委员满意答复。二是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各承办单位要积极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提请区分管领导对部分全局性较强的建议、提案进行专题研究办理。三是突出重点,抓好重要建议、重点提案的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建立督办工作机制,根据办理工作进度,通过组织现场检查、召开代表、委员见面反馈会等方式促进问题有效解决。四是持续办理,对于有条件办理、但在前阶段还未完成的建议、提案要持续关注,继续抓好办理工作,避免个别建议、提案年年提,年年办不好、办不结。
厦门市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协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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