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3-02-2014-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4〕6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9-11
  • 内容概述:关于第三轮区级事权下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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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区级事权下放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11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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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各街镇、各村(居)、各有关单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简政放权工作,优化我区发展环境,强化便民利民,经审改办第三轮梳理,决定将涉及5个部门的11项区级事权下放至街镇、村居或区有关部门向街镇的派出机构。现就做好下放事权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认真做好事权下放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各项事权下放的落实及相关业务指导工作,积极为基层出提供一流服务,主动协调解决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各街镇、村(居)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做好承接工作。

  二、严密组织,确保落实

  各承接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建章立制,将下放的事权用好、用到位,保证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附件:海沧区区级部门拟新下放事权明细表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911

  (联系人:黄吟秋;联系电话:68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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