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3-03-2015-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5〕5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08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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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0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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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闽政办〔2015〕84 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区政府决定成立厦门市海沧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吴新奎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区政府副区长苏亮文担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陈意安、区委编办主任方学习、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褚丹霞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在我区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我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部门相关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区政府办,对外以“厦门市海沧区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区审改办方学习(区委编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陈意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褚丹霞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省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区发改局副局长简永丰担任,副组长由区建设局副局长黄书枚、区经贸局负责人杨文、区农林水利局调研员陈海建、海沧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李安明、海沧环保分局副调研员陈榕、海沧规划分局副局长陈中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褚丹霞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区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区人社局局长康清江担任,副组长由区人社局副局长陈耀辉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区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承接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区财政局局长王斌元担任,副组长由区发改局物价所所长袁友典、区经贸局副局长周丹蓉、区民政局巡视员郭海清、区财政局综合科科长苏世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区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斌担任,副组长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丽珠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公室陈意安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工委副书记王淑芳、区科技局局长冯凤岐、区文体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陈勇、区卫生局党委副书记陈绍阳、区计生局副局长周志坚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区政府分管领导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意安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审改办林鹏伟(区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区发改局局长助理肖琼、区人社局副局长陈耀辉、区财政局局长助理林跃龙等专题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全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褚丹霞担任,副组长由区审改办(区编办)主任科员顾红艳、区效能中心副主任王都成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区政府办(法制办)副主任陈意安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法制办)法制科科长翁毅平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定、修订法规、规章的建议方案,并依法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二)区直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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