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3-01-2016-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6〕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15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意见建议任务分解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印发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意见建议任务分解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1-15 15:07
分享: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直属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提出六个方面72条意见建议,经区政府研究,现将《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对区政府党组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到区政府办公室。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5

  (联系人:郑鑫琛,联系电话及传真:6895635

  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广大干部群众

  对区政府党组领导班子意见建议任务分解

  一、城市建设管理方面

  (一)海翔大道海沧段,未设置路灯且路面不平整,车流多、事故多,应抓紧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交警大队、百城集团,责任领导:周威榕、吴伟平)

  (二)上下班高峰期间减少在建项目施工作业及绿化、清洁洒水等工作,避免车辆拥堵,疏导车流。(责任单位:建设局、城建集团,责任领导:廖凡)

  (三)完善道路、停车等交通标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城建集团,责任领导:吴伟平)

  (四)完善南海三路与滨湖北二路交叉口地下通道出入口设施,加强日常管理,避免雨天大量雨水汇入。(责任单位:城建集团,责任领导:廖凡)

  (五)海沧医院附近交通拥堵,建议总体考虑医院布局,便于市民就医。(责任单位:卫计局,责任领导:欧阳丽娟)

  (六)建议专题研究上下班高峰期交通出行问题。(责任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责任领导:吴伟平)

  (七)加强规范整治滨湖大厦停车场多处车位被个别单位占为“专用车辆”停车位现象(责任单位:海投集团,责任领导:吴伟平)

  (八)采取增设立体停车场或建设更多地面停车场等方式,缓解停车难问题;规范停车引导,加强违停处罚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建设局、交警大队,责任领导:周威榕、吴伟平)

  (九)着力解决民众到区政府办事的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建设局、交警大队,责任领导:周威榕、吴伟平)

  (十)嵩屿码头存在停车难及避暑、休息场所等基础市政设施配套不足等问题,请予以解决。(责任单位:海旅集团,责任领导:廖凡)

  (十一)厦门钨业造成周边环境污染,请予以整治。(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城管执法局,责任领导:周威榕)

  (十二)海沧空气质量需进一步改善。(责任单位:环保分局,责任领导:周威榕)

  (十三)海沧大道等路段,遛狗市民的存在不清理狗粪便的不文明现象,导致狗屎遍地,影响市容环境,建议设置志愿者,加强宣传引导,并对不文明现象予以适当处罚。(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城建集团,责任领导:吴伟平)

  (十四)美化海沧大道至新阳大道道路,提升城区形象。(责任单位:建设局、城建集团,责任领导:廖凡)

  (十五)海沧湖因排污管网问题,导致周边出现恶臭,建议相关部门予以整改。(责任单位:建设局、海旅集团,责任领导:廖凡)

  (十六)建议对工地施工粉尘污染现象,采取洒水等相关措施。(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周威榕)

  (十七)海沧港区堵车现象严重、扬尘污染大,尤其是嵩屿电厂、港务码头等厂家的排污行为,厂家曾承诺搭建围网,但至今尚未落实,请督促其加快施工。(责任单位:建设局、环保分局,责任领导:周威榕)

  (十八)建议“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应多运用到未建项目规划上,不要将现有完好的人行道、行道树开挖重建,浪费巨大;海绵城市的建材用料存在使用年限不足等隐患,建议政府予以重视。(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廖凡)

  (十九)今后安置房的选址应避开征拆量多的区域,以免征拆和安置难度叠加(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周威榕)

  (二十)台湾小吃一条街目前人气不足,建议采取重新选址等方式,加以利用盘活。(责任单位:海旅集团,责任领导:朱旭芳)

  (二十一)建议对海沧口岸的配套设施进行统筹规划。(责任单位:规划分局、交通局,责任领导:周威榕、吴伟平)

  (二十二)大屏山公园缺乏老年人、残疾人相关配套服务设施,望予以完善。(责任单位:文体局、民政局、残联、城建集团,责任领导:欧阳丽娟)

  (二十三)在海沧部分地段的木栈道有损毁现象,存在安全隐患,应予以定期巡检、加强维修管理。(责任单位:建设局、城建集团、海旅集团,责任领导:廖凡)

  (二十四)嵩屿码头开通鼓浪屿航线之后,旅游收益见效甚微,建议在这方面做好文章,拉动海沧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旅游局、海旅集团,责任领导:朱旭芳)

  (二十五)规范和完善综合执法,提升城区文明程度。(责任单位:城管办,责任领导:吴伟平)

  二、经济建设方面

  (一)对区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给予关注,明确定位和发展方向,助推区属国有企业更好更快发展(责任单位:国资办,责任领导:吴新奎)

  (二)出台实际举措,加大对冷链物流产业的关注和支持。(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领导:张善美)

  (三)加强研究相关措施和办法,应对经济下行和经济转型态势,相关部门洽谈项目的同时,应牢记财政收入这一关键性指标,确保税收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领导:张善美)

  (四)应加强管控小额投资建设项目,严控利用“拆包”手段避开政府招投标,导致项目最终无法验收行为。(责任单位:建设局、发改局、监察局,责任领导:吴新奎)

  (五)在经济下行环境下,望多出台帮扶企业“渡难关”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领导:张善美)

  (六)加快互联网产业基地的发展。(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领导:张善美)

  (七)海沧高科技企业偏少,应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推动产业升级。(责任单位:经贸局、科信局,责任领导:张善美)

  (八)为创业者协会提供办公场所、活动空间,推动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领导:吴新奎、吴伟平)

  (九)海沧旅游产业缺乏龙头项目,需从规划上提升档次,加大投资、建设和招商力度,打造旅游龙头企业,从而带动经济发展。(责任单位:旅游局,责任领导:朱旭芳)

  (十)强化扶持中小微企业措施,除了租金减免等方法之外,建议从融资方面予以扶持。(责任单位:经贸局、财政局,责任领导:吴新奎)

  三、农村建设方面

  (一)区政府领导多下基层,听取村民意见。(责任单位: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二)政府要落实村集体发展用地相关事宜,保障村民的权益。对于失地农民,政府应多予以政策倾斜,支持项目规划、审批、建设,扶持村办企业、集体经济项目等。(责任单位:各街道、民政局、农林水利局,责任领导:吴新奎、欧阳丽娟、赵雪晖

  (三)在共同缔造过程中,尤其是基建项目、以奖代补项目,应确保财政资金效益最优化。(责任单位:发改局,责任领导:吴新奎)

  )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廖凡、赵雪晖)

  )山边社区浦头社自来水设施建设进展迟滞,要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廖凡)

  (六)祥露社区村道建设存在不合理,应在下游路段增设排水设施,否则雨季会形成积水。(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廖凡)

  (七)马銮湾建设过程中,要从长远角度妥善安置鼎美、芸美、后柯等村失地失海农民。(责任单位:东孚街道,责任领导:林久新)

  四、社会事业方面

  (一)由于编制机构冻结,新建校机构审批困难,教师缺编较严重,鉴于学校建设是刚性需求,建议对新建学校机构审批予以支持,以加快新建校园建设,尤其是生活片区校园建设,缓解生活片区严峻的就学压力。(责任单位:教育局、编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二)目前我区职教层次、规模已落后我市兄弟区,要把重视职业教育落到实处,办好海沧职专学校。鉴于职专2007年立项的基建项目至今仍未完成,针对海沧职专学校原址扩建或异地新建问题应尽早决策,下大力气,提升学校硬件环境。(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三)建议教育局对学校、幼儿园购买办公用品的申请权限及验收权限下放到学校,从学校需求角度出发添置相关用品,避免资源浪费。(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四)学校需考虑到贫困家庭因素,暂时不采取网上布置作业的方式。(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五)学前教育需求日益扩大,幼儿园学位紧张,应提前规划,加大项目建设力度。(责任单位:教育局、规划分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六)适当开设互联网课堂。(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七)在民生建设领域方面,建议政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如“模拟法院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局应积极响应。(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八)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不足,建议通过办公场所调整或新建场地,独立设置青少年宫。(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九)借鉴北京市海淀区做法,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多为青少年开绿灯,提升公共文化供给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文体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十)争取全国著名体育赛事落户我区,并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海沧知名度。(责任单位:文体局,责任领导:朱旭芳)

  (十一)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问题,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抽检力度,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领导:廖凡)

  (十二)建议对宗教场所用电收费予以减免。(责任单位:民宗局,责任领导:欧阳丽娟)

  五、政府建设方面

  (一)建议在法院宣判后,加大实际执行力度,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加强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区法院、司法局,责任领导:林久新)

  (二)当前,海沧区尤其是新阳街道外来人口增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建议针对公安队伍警务力量不足的现状,适当增加警力,避免公安部门庸作为、不作为现象。(责任单位:综治办、公安分局,责任领导:林久新)

  (三)各类检查评比太多,建议整合各类资源,减少检查考评。(责任单位:监察局、效能督查办,责任领导:吴新奎、苏亮文)

  (四)文山会海现象仍普遍存在,建立会议筛选机制,多召开与各部门实际工作相关、有助能力提升的会议,精简不必要的会议,采取合并会议、视频会议、以小范围碰头会代替大型座谈会等措施,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提升质量及效率整顿机关乱发文现象,确保实施“无纸化”办公,减少浪费。(责任单位: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五)建议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推进解决职责交叉盲区的工作事宜;建议增加驻区单位与区级各单位沟通交流的机会;建立警情通报机制,并通过举行各种联席会议,促进信息共享。(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安分局,责任领导:苏亮文、林久新)

  (六)政府在投资项目之前,要多做评估,实施前期要做好投入-产出等综合研判评价。(责任单位:发改局,责任领导:吴新奎)

  (七)建议滨湖大厦8楼会议室纳入物业统筹管理,成为公用资源,不应由某个单位专用。(责任单位: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八)建议顺应自贸区建设发展需求,定期组织对自贸区相关政策的学习活动。(责任单位:经贸局,责任领导:吴伟平)

  (九)合理规范财务报销审核品目。(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领导:吴新奎)

  (十)职能部门存在推诿责任的现象,在社区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应明确各单位责任界限,防止“踢皮球”现象发生。(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领导:欧阳丽娟)

  (十一)减少重复调研现象。(责任单位: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十二)“事权下放”造成社区工作繁忙、压力大,应适当给社区工作减负,特别要适当减轻网格员的工作负担;某些事务社区无法协调解决,如:加强村居牌匾清理规范工作,存在各职能部门都需挂牌,但挂牌匾的地方有限的问题等,建议区直部门协调参与解决。(责任单位: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领导:苏亮文、欧阳丽娟)

  (十三)建议包村领导更多深入一线调研,熟悉情况。(责任单位:各街道、民政局,责任领导:欧阳丽娟)

  (十四)窗口单位“事难办”现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建议政府予以重视,加大整改力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责任单位: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责任领导:苏亮文)

  六、福利待遇方面

  (一)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量大,工作补贴少,希望能够改善。(责任单位: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道,责任领导:吴新奎)

  (二)适当提高非编人员薪资待遇。(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领导:吴新奎)

  (三)规范村居干部退养管理,建议征求村居基层意见后统筹考虑,如发放年龄、社保等。(责任单位:民政局、人社局,责任领导:欧阳丽娟)

 

 

附件: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