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3-01-2017-001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22
-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6年度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区政府班子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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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直属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期间,投资区管委会、区政府班子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共六个方面55条,其中因与相关政策规定冲突或可操作性尚待研究而无法办理的意见建议9条,保留可办理意见建议46条。经区政府研究,现将《2016年度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区政府班子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及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按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到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郑鑫琛,电话:6895635,传真:6081679)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2日
2016年度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区政府班子
座谈和书面征求意见建议及任务分解
一、城市建设管理方面
(一)加强推广垃圾分类,率先推广厨余垃圾分类处理。(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责任领导:责任领导:孟芊、林天德)
(二)环保部门加强对噪音、光、空气污染控制,如融信海上城夕照光折射,严重影响海沧大桥的行车安全。(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建设局,责任领导:周桂良)
(三)加强海沧街道石坑的填埋处理。(责任单位:海沧街道,责任领导:周威榕、周桂良)
(四)重视新建拆迁安置社区燃气、交通等配套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周威榕、周桂良)
(五)建议加强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发改局,责任领导:许国华)
(六)加大力度整治小区门口停车乱象,建议对区政府周边道路增加收费路段,扩大收费区域,但收费标准可适当降低;对小区道路两边、路中停车的应贴单罚款,屡教不改者应由交警强制扣留车辆。(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城建集团,责任领导:林天德、兰贵兴)
(七)建议加强车改后停车场管理,在滨湖大厦、文化中心等地点的停车场与行政中心管理需同步。(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八)建议行政中心停车场预留部分机动车位,满足外来开会人员临时停车的需求。(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九)推进地铁2号线、6号线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责任领导:许国华)
(十)生物医药港企业园区周边的配套设施不完善,尤其是公共交通设施,缺少公交系统,较难打车,影响企业员工外出和办事效率。(责任单位:交通局,责任领导:吴伟平)
二、经济建设方面
(一)建议积极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作用,突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创新。(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分局,责任领导:孟芊、周桂良)
(二)坚持以选商引资为抓手,减少消耗型和污染型企业,实现经济发展“速度、质量、结构和效益”的有机统一。(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领导:吴伟平)
(三)在干部人员变动后,应该重视对于之前招商引资所承诺政策、优惠措施的延续性。(责任单位:商务局,责任领导:吴伟平)
(四)建议区政府领导班子与区内重点(含在建重点项目)企业建立挂钩帮扶机制,同时要帮助寻找适合海沧民企发展的路子,民营企业也可参与旅游项目的发展,多举办一些“民宿文化节”,设立一些特色街区,如东屿海鲜一条街等旅游特色区域。(责任单位:经信局、工商联(区商会),责任领导:孟芊、张善美)
(五)企业购地建厂、办理产权证程序复杂,希望能进一步简化程序,尤其是消防、人防等环节。(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消防大队、人防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六)加大对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的财政扶持力度,助力海投转型。(责任单位:区集成电路产业办、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责任领导:张善美、许国华)
三、农村建设方面
(一)希望政府能加大投入予以推动引导因征地拆迁而失地、失海村民的再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力度鼓励、扶持拆迁户自主创业,以发挥拆迁户拥有资金的作用,避免流向赌博等非法途径。(责任单位:农林水利局、人社局,责任领导:赵雪晖)
(二)区领导班子要深入了解征地拆迁村民的安置问题,解决安置房紧缺的难题,切实做好征迁收尾工作。(责任单位:建设局,责任领导:周威榕、林天德)
(三)出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服务措施,要舍得把好地块、好项目投入进去,通过国企的引领、各审批部门的配合,大力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责任单位:农林水利局,责任领导:孟芊、赵雪晖)
四、社会事业方面
(一)妥善处理乡村医生规划管理,多肯定、鼓励、支持民营医院发展,支持多渠道办医。(责任单位:卫计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二)进一步加快卫生、教育(特别是国际学校)的建设发展,提升海沧的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教育局、卫计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三)养老投入不足,建议借鉴“集美模式”,提高养老补助。(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领导:兰贵兴)
(四)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深入基层,提供实质性帮扶。(责任单位:区残联,责任领导:兰贵兴)
五、政府建设方面
(一)公车改革后,编内有车贴却无跨区任务,非编人员有跨区任务却无车补,因此无法进行公务派车。建议研究解决方案,以保障公务派车费用,可由单位灵活使用。(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二)由于天竺山党校距离远,来回往返费用高,建议在开班期间,政府对天竺山党校给予公务车辆优先保障。(责任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三)为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建议能够减少会议频率,避免重复开会,与部门业务无关的会议尽可能少参加;在拟会议通知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参会单位,使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四)调研尽量轻车简从。建议对企业的调研省去事先踩点的环节,精简人员,由主要领导携企业紧密相关部门的主管人员直接到企业深度座谈,有针对性地探知企业的燃眉之需,使调研行之有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五)希望领导班子调研范围要广,类型要丰富,不应过分局限于经济建设方面。(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孟芊、苏亮文)
(六)建议区领导下基层调研工作时,注重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以便下达适合当前基层实际情况的工作指令。(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孟芊、苏亮文)
(七)领导干部到党校上课的制度安排未能落实到位,建议区政府领导干部调出时间,认真落实党校上课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八)由于车改后没有公务用车,部分办公地点不在行政中心主副楼的单位的报账员,往来单位与区政府行政中心报账不方便,建议将条件成熟的具备会计财务人员的单位的核算工作归还至各单位,落实好会计主体责任。(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领导:许国华)
(九)目前广大干部对车辆、办公用房、工会福利意见较多,建议一方面多听取广大干部群众的声音,汇总后向上级报告意见;另一方面,在短期内要有容错机制。(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直机关工会,责任领导:苏亮文)
(十)根据区政府职责,明确领导分工,减少事务交叉、指挥指令不一致的情况。(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孟芊、苏亮文)
(十一)重点事务与日常事务均衡发展,以社会发展的角度安排政府事务,不唯上级关注和考核要求安排事务。(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孟芊、苏亮文)
(十二)四个街道治理“两违”的标准要一致,不能自由权过大。(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责任领导:林天德)
(十三)网格员目前所需要负责的工作越来越多,很多原本应由政府层面处理的任务下达到网格员,而基层网格员无法办理。(责任单位:民政局,责任领导:孟芊、兰贵兴)
(十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举办活动的评估工作,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旅游局、文体局、财政局,责任领导:许国华)
(十五)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责任单位:区政府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六、福利待遇方面
(一)由于执法局需要夜间接警外出执法,任务繁重,建议完善执法局夜餐补贴问题。(责任单位:城管执法局、财政局,责任领导:许国华、林天德)
(二)由于非编人员的工资待遇较低,留不住技术辅助人员,希望提高区属非编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如规划分局),建议参照区公检法院非编包干年薪标准,上调为包干标准。(责任单位:区编办、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三)建议尽快提高非编人员工资。(责任单位:区编办、人社局、区财政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四)建议多关注事业单位的队伍建设,关注事业单位青年干部的培养,给予事业单位更多编制额度,缩小与公务员单位之间的差距。(责任单位:区编办、人社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五)由于工作任务重,机构人员编制不足,建议在考虑编制问题时可以根据工作量的实际情况,调整、增加人员编制。(责任单位:区编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六)部分专业技术集中单位(如建设局质安站),需要有专业有技术人员的来执行监督任务。按专业系数的职数配备,满足不了单位对技术人员的需求,建议比例适当调高。(责任单位:区编办,责任领导:苏亮文)
(七)建议重视事业单位技术人员的培养,在职称聘任、岗位设置方面,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予以照顾。(责任单位:区编办、人社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八)要关注机关干部和公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希望重视公休假制度的执行,领导带头休公休假。(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党工委、卫计局、人社局,责任领导:苏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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