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101-03-01-2017-008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7〕83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8-15
  • 内容概述: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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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7-08-15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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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按照《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要求,我办现调整权责事项2项,其中:公共服务1项,行政确认1项。

  具体为:

  一、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华侨来闽定居”的设定依据,其依据为《关于印发〈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5号)、厦门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权责清单;

  二、新增加行政确认事项“‘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其依据为《关于做好“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为侨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7号)。

  特此通知。

  附件:1.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海沧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申请调整事项一览表

     2.关于进一步推进为侨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7号)

     3.关于印发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办法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5号)

     4.关于做好“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侨侨政〔2017〕2号)

     5.厦门市外侨办关于“三侨生”升学照顾身份证明截屏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联系人:龙静宜,联系电话:60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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