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01-02-00-2018-003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8〕6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01
- 内容概述: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原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发办〔2018〕33号)精神,参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厦府办〔2018〕9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沧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游文昌(管委会主任、区政府代区长)
副组长:苏亮文(区政府副区长)
卢少进(区政府党组成员、投资区<区>建设局局长)
成 员:朱校园(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法制办主任)
廖传锟(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学习(区委编办、区审改办主任)
蔡德进(投资区<区>经信局局长)
黄书枚(投资区<区>建设局副局长)
简永丰(区发改局局长)
杨 文(区财政局局长)
周丹蓉(区交通局局长)
李龙甲(区农林水利局局长)
张 勇(区商务局局长)
林顺植(海沧街道办事处主任)
罗丽萍(新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办事处工作>)
叶荣昌(嵩屿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明(东孚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福杨(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局长)
黄 英(海沧规划分局局长)
潘飞舟(海沧环保局局长)
陈应周(海沧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黄素玉(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主任)
洪启进(国网厦门供电公司集海客户服务分中心主任)
吴剑宏(水务集团海沧营业所所长)
蔡 俊(华润燃气西部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廖传锟同志兼任,成员由区委编办、区建设局、区发改局、海沧规划分局、海沧国土房产分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还须分别明确一位具体业务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试点工作完成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8 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