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401-02-00-2018-009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8〕95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31
  • 内容概述:关于明确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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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关于明确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0-31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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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8〕194号)要求,现将相关工作任务进行任务分解,请各相关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具体内容如下:

  一、以整合促便捷,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一)依托“i厦门”平台为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统一入口,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号申请、一次登录、一网通办”。提升“i厦门”移动端使用体验,优先梳理首批10项高频移动应用,并逐步推进重点领域实现更多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服务事项“掌上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牵头单位: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前

  (二)加快对各部门内部以及部门之间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构建政务服务大数据,实现跨系统、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享交换,为审批流程再造提供数据支撑。

  牵头单位: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一)完善“一门式”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水务、电力、燃气、公证等配套服务进驻区级中心。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二)推行“一窗式”受理,以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变“一事一号”为“一类一号”。2018年底前,全区6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式”分类受理;到2019年底前占比提升至80%以上,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加强对街道便民服务站的业务指导。有条件的要推动派出所业务特别是户籍、身份证办理等业务入驻街道便民服务站。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在村庄普遍建立网上服务站点,加快完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厦门公安局海沧分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四)贯彻落实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按照中央部署,结合本次党政机构改革,有条件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进一步整合优化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

  牵头单位:区编办、区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以创新促精简,让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

  (一)加强数据支撑,做好电子证照转化应用和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实现数据资源在审批过程中自动匹配;推行“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反复使用,尽可能减少二次录入,最大化减少办事群众提交的纸质材料。2018年底前,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到2019年底前减少60%以上。

  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二)提升“全程网办”,2018年11月底前再推动一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并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理事项的即来即办率。2018 年底前,推进93%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5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 2019年底前,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数量分别提升到50个和100个。

  牵头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区社会治理联动中心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前

  (三)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推动“最多跑一趟”向基层延伸,推进“全城通办、就近能办、自助快办、靠前联办”,在“i厦门”提升工作中统筹自助服务终端网点和服务内容建设,作为线上“一网通办”的补充,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2018年10月底前公布“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办事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年年底前

  四、以标准促提升,建立“马上就办”服务标准

  (一)聚焦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分类梳理公布20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审批的全流程图。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等相关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修订完善审查工作细则,2018年底前,完成“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事项审查工作细则编制工作,实现群众明白办事、轻松办事,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审批。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审批服务部门、各街道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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