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01-02-00-2018-010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2018〕97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2
- 内容概述: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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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部署,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市监综〔2018〕3号)要求,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明规矩于前、寓严管于中、施重惩于后”的监管要求,全面加强履行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落实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真正做到放得开和管得住,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
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做到放活不放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二)坚持公平公正、机制灵活
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健全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联动机制,严格限制监管自由裁量权,避免“人情监管”“任性监管”,确保监管公平、公正,规范市场秩序。
(三)坚持把握重点、全面覆盖
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安全等重点领域的随机抽查力度,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
1.健全“两单”。进一步健全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标准和要点、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及抽查频次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应明确监管责任事项、检查依据、牵头责任部门、相关配合部门等要素。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由各监管部门根据已公布的责任清单,结合近年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订和废止情况,对本部门负责执行的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区审改办审定。各部门“两单”应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
2.健全“两库”。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各部门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探索实行科学分类管理,对重点领域、高风险的市场主体要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科学建库,对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部门可探索本系统同类执法工作人员建库,对专业性强的执法部门可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从中随机抽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监督检查活动。
3.完善“一细则”。制定完善本部门或本系统的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或指引,对跨部门的检查事项,进一步明确抽查目标、抽查重点,抽查方式以及联合抽查、综合执法的具体程序。各部门应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通过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途径提前向社会公布。
4.完善“一平台”。“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作为厦门市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将执法事项纳入该平台(已有自建双随机平台的部门仍可用原系统,但两单两库仍需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积极参与平台维护,依托该平台归集推送共享各类随机抽查的监管信息,深化跨部门随机抽查协同监管工作。
(二)健全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配套措施
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建立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的联动机制,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形成监管合力。
1.建立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将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与抽查对象的信用分类状况或等级挂钩,适当增加高风险市场主体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依法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建立智能监管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提高监管效能。确定抽查重点智能化。通过对数据的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抽查事项和抽查对象,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抽取过程智能化。通过“智能化”实现随机抽取过程永久留痕,违规抽查责任可倒查,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检查手段智能化。通过信息比对、数据检索、网络搜索等新型技术手段,依法严格限制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3.建立综合监管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多种综合监管执法模式,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开展部门内集中执法模式。对综合类抽查事项,统筹整合部门内部执法资源,实行集中执法,解决执法人员少、随机抽取难等问题。开展多部门联动执法。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按照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参与执法。开展上下级部门联合执法。对于跨区域或专业性较强的抽查事项,可由上级部门牵头负责,推动上下级部门联动联合执法。
(三)确定年度重点监管事项和任务
区有关部门要结合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推动本部门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责相对分离,进一步明确重点监管内容主要包括:监管责任科室、重点监管事项、年度重点监管任务和监管计划。
对涉及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的事项要重点监管。对跨层级的监管事项,要层层落实全面监管责任,健全上下级联动监管制度;对跨部门的监管事项,开展联合检查,要明确重点牵头部门,环环相扣、避免脱节,切实落实多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审改办牵头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对监管部门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和开展监管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侧重具体业务方面,区审改办侧重协调方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审改办会同区效能督查办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年度效能考评,对主动创新落实、完成任务好的部门给予奖励加分,对工作落实不力、到期完不成任务的部门,要进行问责。区政府办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
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务局、区安监局、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国土房产分局、环保局、质监二分局、区人防办等单位要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交通安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金融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机制,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区科技局、区卫计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快推动我区教科文卫体领域的职能转变,围绕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区发改局、区卫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质监二分局等要依托“信用厦门”和“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进一步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和行业黑名单制度,促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作为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本系统实施细则,细化实施方案,做好本系统的跨层级、跨部门监管工作。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工作方案亲自部署、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狠抓监管工作落实。
(二)完成目标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在2017年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的基础上,吸收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借鉴提升,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和监管水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各部门监管工作全覆盖,并持续提质增效。
(三)健全工作机制。
各部门要明确本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审改办做好沟通衔接。要健全本系统沟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上下级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联合执法。
(四)继续完善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开展抽查工作有关资料、执法痕迹管理(包括执法检查计划、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现场检查笔录、对检查对象遵规守法情况的评价、检查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抽查监管过程、记录卷宗(包括基础信息、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抽查结果的运用、监管信息共享及查处结果公开等材料,必须建立专门档案备查。相关台账(如“两单两库”)有变动必须及时抄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审改办备案。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潘瑜锦6800392,区审改办联系人:李萱6089293)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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