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01-02-00-2022-005
- 备注/文号:厦海政办网传〔2022〕12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8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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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统筹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到2035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海沧、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根据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的《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厦海委法〔2022〕3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海沧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龚建阳 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韦信斌 区政府副区长、海沧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蔡飞元 区政府办副主任
简永丰 区发改局局长
孙民云 区教育局局长
朱 勇 区工信局局长
谷振华 区民宗局局长
许建平 区民政局局长
李 芳 区司法局局长
何良鑫 区财政局局长
褚庭娟 区人社局局长
彭延敏 区建设与交通局局长
廖传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郭崇江 区文旅局局长
黄灵敏 区卫健局局长
王法丛 区退役军人局局长
吴祖斌 区应急局局长
翁文辉 区审计局局长
袁友典 区统计局局长
王树强 区城管局局长
王淑芳 区审批管理局局长
罗丽萍 区信访局局长
许国辉 海沧公安分局政委
董 麒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赵 珂 市资源规划局海沧分局局长
刘凯华 海沧生态环境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李芳兼任。今后有关组成人员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安排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研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要事项,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办公室承担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统筹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督察,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氛围,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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