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4119-01-01-2021-001
- 备注/文号:厦海城管〔2021〕11号
- 发布机构:海沧区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5
- 内容概述: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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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规范性文件:否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站在2020年这个承前启后的关键节点之上,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委、区委依法治区委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治理能力,规范行政行为,着力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城市管理服务者形象。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内容,在领会规定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2020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组织参与了应诉共计15次,组织队员旁听,以身边的案例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作用,把以案释法拓展到执法实践中,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同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二)不断深化依法行政改革,推进依法正确履行职能。一是公布权责清单,明晰权责边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等文件精神和区审改办工作部署,并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全面清理整合本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责任清单,形成“权责清单”。2020年4月,根据区编办的通知,对权责清单再次梳理,我局权责清单共625项(行政处罚550项、行政强制28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监督检查3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其他权责事项29项)。二是聘请法律顾问,协助执法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响应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要求,我局从2010年开始聘请律师作为本局的专业法律顾问,2018年开始聘请驻队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应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判断,2020年继续聘请法律顾问、驻队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这一举措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驻队律师在促进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并通过律师的专业优势、实践优势和职业优势,增强城管执法队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加强执法队伍的法制化建设。三是组织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注重对全体执法队员及协查员的法治教育培训。2020年,虽受疫情的影响,但我局在下半年仍安全有序的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目前共开展7场次,培训执法人员333人次,协查员60人次。为解决干部思想意识不到位,对自身工作职责不落实,遇事怕担责,得过且过,不能积极发挥作用、不能正确履职尽责问题。局党委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强党建。通过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等形式,持续进行履职风险、廉洁从政教育。
(三)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实,促进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我局目前共配备记录仪222部、摄像机70部、无人机2部、移动执法一体箱13套、移动执法城管通150套等设备,每名执法队员均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我局共投入93750元用于执法记录仪等装备购置,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运行和措施到位。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三项制度”实施方案逐步落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实施“三项制度”领导小组,还专门召开实施工作部署会议,分解任务、落实科室和中队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1)修订完善制度。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执法类别,修订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严格按市执法局制作执法文书标准和样式制作执法文书,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3)规范使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严格按照《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规化建设评分标准》规范执法案卷,重点对调查终结报告、集体讨论、自由裁量权运用等环节进行检查,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都向社会主动公开。同时按照“双随机”抽查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为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局党委明确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法规科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将逐步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聘请法律顾问和驻局(队)律师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和驻局(队)律师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四)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一是规范办案流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每名执法队员均能熟练地掌握执法流程,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步骤、方式和时限等程序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同时,制作各类行政案件规程和一般程序流程图,并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进行公示公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成立的予以采纳。切实做到审理的每一起行政案件的程序及实体合法。二是遵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明确法定行政处罚权限范围。行政处罚是为了有效的事实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但是,只有合法、合理地适用自由裁量标准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才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我局依据厦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全面考虑、衡量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相关因素,适用合法、合理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三是践行重大行政处罚评议、备案制度,加强程序刚性约束。我局参照《厦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内容,对罚款金额个人在一万元以上,单位在五万元以上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吊销许可证执照的,及时报送区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备案。在重大执法决定备案的基础上,增加了案件评议和集体讨论制度。发文《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局重大案件评议委员会工作制度》(2019年8月修订),通过案件评议和集体讨论制度解决了重大复杂案件中存在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争议,进一步完善执法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行政执法科学、规范。
(五)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树立法治政府良好形象。一是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的职能作用,主动承担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责任。我局和各中队主动排查化解本单位在执法过程中的矛盾隐患,不定期走访基层群众,妥善解决民生问题,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避免因决策不当应发社会矛盾。深入街道、村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手册4210份,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020年1月至今,我局共接到复议案件5起(1起当事人自行撤回,3起维持我局处罚决定,1起驳回当事人复议申请);诉讼案件15起(2起当事人自行撤回,7起驳回,4起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2起尚未判决)。二是及时办理、按时答复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专线问题。我局积极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市长专线反馈的问题,迅速予以回复和及时反馈,有序开展群众的信访投诉工作。同时,按照信访“路线图”的规定,依法办理信访事项和处理信访问题。2020年,我局共接受区扫黑办移交线索24条,其中已办理完结22条,案件办结率91.7%。城管指挥中心综合平台2812件,未反馈181件,办结率93.56%;智慧城管8155件未反馈359,办结率95.6%。联动160件办结率100%。效能纪委件22件、信访转办846件,办结率99.17%;12345平台5100件,办结率100%。市局督办23件,本局63件,下达各类督办49件,清理跟踪督办1456件,办结865件。作出处罚决定360起,罚款147.61万元;限制不动产产权登记13起,取消不动产产权登记71起;对违法建设、违规装修实施停水停电19件,恢复4件。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5件,办复率100%。党委政府督办41件,均按要求办理回复。
二、存在的问题
1、在落实三项制度方面还有差距。目前,从日常的督查检查来看,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有落实三项制度不严格、对三项制度的认识不够以及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等问题。
2、执法过程中仍有惯性思维存在。个别执法队员、个别中队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仍存有惯性思维,未将三项制度融入指导执法工作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严谨细致作风。培养执法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提高法律专业人员比例,为城管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严肃查处执法不规范、执法形象不文明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借科技力量助力行政执法。充分应用智慧城管系统,利用信息化平台辅助执法行动,更好地开展城市管理相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真正实现执法记录全过程的实时记录上传归档。全面有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
(三)常态落实执法人员培训。面对新形势下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对照《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9+1”项职能所涉及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重点。采取集中培训、岗位自学、练兵比武、座谈讨论、跟班学习和参加上级和业务部门组织的有关培训的方式进行,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执法技能,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能办案,会办案的执法队伍。
厦门市海沧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