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年海沧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自查报告
海沧区政府办: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府办[2014]68号)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厦海政办[2014]41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和常态性要求融入政府工作,不断强化政府的公开意识和公开职责,着力推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组织保障有力,责任分工到人,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认真遵守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责任到位。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保密工作制度,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抓好计算机网络的保密治理。重点加强对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防范、治理工作,按照“控制源头、加强检查、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涉密网络的检查。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我局职权目录、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等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
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31条,公开信息类型包括我局财政经费决算和预算;通报安全生产半年、年度工作总结;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以及防范自然灾害的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情况通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总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情况等。另外,目前我区共发生2起安全生产事故,因两起事故均在调查有效期内,暂不予公开。事故调查结案后,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主动进行信息公开。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市区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但依然存在工作创新不够、内容不够充实、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改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二是逐步充实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海沧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