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的有关规定,2019年以来,我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和便于群众监督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提高我局政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执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同时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保密与公开互不矛盾,做到尽快、及时公开,对已公开的内容随时更新。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进展顺利。
2019年,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8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为51条 ,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9条,不予公开信息数21条。没有接到要求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因此,也没有涉及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处理。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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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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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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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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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4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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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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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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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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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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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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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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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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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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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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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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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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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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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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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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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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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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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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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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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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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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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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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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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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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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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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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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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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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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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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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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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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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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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还不够深入,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工作流程不够规范,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公开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学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条例》的执行力,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查询率,方便群众获取所需的政务信息;二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结合机构改革和工作实际,根据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加强人员配置,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政务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