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12-15 11:00

  根据《关于认真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及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立足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进一步对照公共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我局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加大公开力度,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一)完善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着眼加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避免政务公开工作流于形式。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充实调整了海沧区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汤锦辉任组长,二级调研员陈金烂任副组长并分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办、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并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办、大队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与区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健全完善制度。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海沧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制度》。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工作职责与工作机制、公开的内容与范围、主动公开方式和程序、依法申请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与保障等内容。  

  (三)严格把关,做好公开审核。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力度,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归档每月公开的信息目录。结合局发文实际,公开前认真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及时填报信息公开审核表,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确保信息公开规范。

  二、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编制我局职权目录、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图、行政处罚流程图等,将部门机构职责、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流程、审批项目的前置条件等以及联系方式等全部列入公开目录。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努力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便民服务。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今年以来,调整便民办事清单14次,调整电子证照深化应用6次,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3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6次,其他审批改革11次。

  三、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4日,我局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4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14条,公开信息类型包括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事故情况调查报告;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监管信息;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财务资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及情况通报等。

  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变化,认真研究各级文件要求,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分别由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和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照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的公共服务事项和权责清单梳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其中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5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政策文件、依法行政、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28项。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5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政策文件、备灾管理、款物管理和工作动态,其中二级公开事项20项。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但依然存在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公开方式单一、政务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强,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一是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全局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水平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二是严格对照《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流程;三是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两微一端、广播电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开渠道。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又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海沧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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