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2 11: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信息公开有关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58555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主动服务、保障发展、狠抓落实为指导思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领域突发事件发生,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88条,主要包括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安全生产内容。

  (二)依申请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政务信息取得实效,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为重点工作,逐一对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意见》文件要求,对照标准目录有针对性地对相关项目及时进行公开。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结合保密制度实现各项规范的有序实施,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公开政府信息主要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微信公众号“海沧应急管理”,均有专人负责运维,不定期公布安全生产有关信息,2023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251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3年,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办科室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保持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严格实行“谁发布、谁审查”,“宪审查、后公开”和依法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负责人自审、分管领导审核制度;同时规范信息的发布时间、版式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在信息公开中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及应急管理系统出台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同时也起到接收群众监督、听取和受理群众意见及反馈的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海沧区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偏少,时效性不强;二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下一步,海沧区应急管理局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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