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沧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1.管理规范方面
公开了《2016年度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前公示》、《关于公布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等。
2.机构职能
公开了海沧区财政局主要职能,以及办公室、业务科室、各中心等方面内容。
3.工作动态信息
及时公开我局财政监管工作方面动态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由于2016年海沧区财政局网站关停,所有内容移至区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下,包括下设机构职责及领导分工、人事信息、专项资金、部门业务等子栏目,群众可根据需要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目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无被行政复议数。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两名,其中信息发布人1名,编审员1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49 |
450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117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134 |
333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0 |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