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17-03-10 12: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起至2016年12月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沧区财政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1.管理规范方面

  公开了《2016年度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前公示》、《关于公布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等。

  2.机构职能

  公开了海沧区财政局主要职能,以及办公室、业务科室、各中心等方面内容。

  3.工作动态信息

  及时公开我局财政监管工作方面动态信息,便于群众了解掌握相关信息。

  (二)公开形式

  由于2016年海沧区财政局网站关停,所有内容移至区政府网站相关栏目下,包括下设机构职责及领导分工、人事信息、专项资金、部门业务等子栏目,群众可根据需要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目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我局无被行政复议数。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两名,其中信息发布人1名,编审员1名。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并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条

  149

  450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15

  117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文件数

  条

  134

  33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条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条

  0

  0

  行政复议数

  条

  0

  0

  行政诉讼数

  条

  0

  0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