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来源: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17-12-08 19:50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针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为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等机构介绍;财政预算、财政决算、政府采购等财政业务信息;财政主要指标情况及分析等财政相关工作动态;部门相关的国家、省、市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工作情况;行政职权、人事信息等权力运行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应当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截止11月30日,我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依申请公开0条。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一)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自2010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厦府〔2010〕414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厦财预〔2011〕1号)的规定,我区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区按规定及时公开每月财政三本预算收支情况以及收入趋势图,准确反映财政收入走势。同时,积极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在人大通过20日内完成预决算公开。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国税、地税等部门关于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等政务公开工作,帮助企业了解相关税收知识和扶持政策;

  2、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我局配合区发改局已公布各项收费清单;

  3、关于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我局联合区发改局对我区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我区涉企收费项目均不涉及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政策类型。经查,各部门均按省、市收费文件规定收取费用,区里没有另设定收费文件,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事项。我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各收费单位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以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厦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条例》的相关信息公开法规已实现所有交易项目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等都在统一交易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截止2017年10月份工程项目成功定标项目133个,政府采购项目112个,已实现依法公开。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相关PPP法规法律、政策文件、项目清单由市级制定、汇总并向社会公开,我区负责落实落地项目的招标信息公开披露,已实施的海沧乐活岛PPP海绵城市改造工程一期招投标信息由福建招投标采购集团在各大工程招标网站均有披露。后续我区将加大信息公开披露力度,增加PPP项目透明度,更大程度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将政府相关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一是在已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不断强化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调整后,我局权责事项共94项,其中: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36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8项,其他职责事项36项 。二是规范前置审批和中介服务,清理简化申报材料。经清理,保留前置审批事项1项,保留审批中介服务事项0项,取消无谓证明、繁琐手续和清理申报材料。

  (二)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1、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推动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区属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已使用市国资委开发的“国有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2、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区属国有企业每月向市国资委报送主要经济指标,同时抄送区国资办,每季度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区属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三)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国税、地税部门推进营改增工作实施,密切跟踪企业对营改增后税收的变化情况,加强收入研判,为营改增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和收入分析;

  2、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2017年12月底,海沧区人民政府债务规模21.637亿元,债务种类全部为置换债券,其中一般置换债券,金额3亿元,5年期;专项置换债券,金额共计18.637亿元(其中10年期一笔,金额2.2305亿元,其余均为5年期),2017年无新增及需还本政府债务。海沧区政府置换债券专项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后续政府如有需求,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融资;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局联合区发改局对我区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我区涉企收费项目均不涉及取消、停征、免征、降标等政策类型。经查,各部门均按省、市收费文件规定收取费用,区里没有另设定收费文件,不存在乱收费、多收费事项。我区价格主管部门对各收费单位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情况和收支状况报告制度以及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1、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2017年,我办多次组织辖内金融、类金融企业听取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传达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防范金融风险;

  2、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2017年,我办多次组织辖内金融、类金融企业参加国务院、省政府电视电话会,传达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切实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防范金融风险。

  四、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我区政府采购信息主要依托厦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厦门市政府采购网是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网络平台,也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主要媒体。目前,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已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实现了链接。网站包括采购信息公告、补充信息公告、采购结果公告、网上竞价信息公告、网上竞价结果公告、采购动态、曝光台等信息发布功能模块。

  2、我区政府采购信息按照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将所有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信息都要求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布,同时根据我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2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类项目及所有工程项目要求审核预算控制价,控制价最迟在项目开标3日之前予以公布。采购结果按规定及时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并进一步要求细化中标结果。

  五、下一阶段规划

  我局将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我局将根据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继续做好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各项财政资金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