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沧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为有效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科承办、其它职能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以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目前,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信息公开热门公开公告、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运行;重点信息公开包含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税收优惠政策、国企运营、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以及其他应当依申请公开的内容。截至12月2日,我局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依申请公开1条。
(一)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局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税收优惠政策公开,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推进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二)加强政策解读,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网站政策解读运用图表、图像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展现。
(三)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双随机、一公开”公开工作。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
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按规定在人大通过20日内完成财政预决算公开。
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机制,委派专人负责跟进。二是组织学习新《预算法》里关于预决算公开的相关内容,确保财政工作有理有据。三是对各预算部门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对全区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准确、公开、透明。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区直各部门已完成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二)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
自2010年财政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后,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厦府〔2010〕414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厦财预〔2011〕1号)的规定,我区大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区按规定及时公开每月财政三本预算收支情况以及收入趋势图,准确反映财政收入走势。
(三)推进税收优惠政策公开
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区财政局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关于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等政务公开工作,帮助企业了解相关税收知识和扶持政策。
(四)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在海沧区政府网站公开区属国有企业上半年和第三季度主要经济指标。二是根据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开展进度,实时更新改革新动态,主要包括制度出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相关信息等。三是区国资办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购买中介服务,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信息。
(五)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1.我区政府采购信息主要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公开,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是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网络平台,也是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主要媒体。目前,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已与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实现了链接。网站包括采购信息公告、补充信息公告、采购结果公告、网上竞价信息公告、网上竞价结果公告、采购动态、曝光台等信息发布功能模块。
2.我区政府采购信息按照财政部令第19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将所有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等信息都要求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分网进行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布,采购结果按规定及时在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公告,并进一步要求细化中标结果。
(六)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电子化建设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今年全面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实现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电子化,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全面实现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厦门市公共资源市场配置条例》的相关信息公开法规已实现所有交易项目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等都在统一电子化交易平台上发布。截至2018年10月份工程项目成功定标项目92个,政府采购项目104个,已实现依法公开。
(七)推进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
为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我局全面清理整合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明确海沧区财政局具体权责事项共90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行政处罚3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3项,其他职责事项36项。
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照我局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1: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抽查事项2:财政票据检查),并将抽查事项进行网站公开。
三、下一阶段规划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继续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最大限度地公开政府信息,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全面、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