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财政局 时间:2023-01-16 09:5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财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05101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主动公开方面。围绕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主要任务,根据财政本职业务职能,加大对政务工作中公共财政服务、财税政策等方面公众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联系密切的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决策部署落实等,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条。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海沧区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做到“接受-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及时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加强信息审查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所有公开信息由局综合科收集,各科室、中心、办按要求报局领导审批后上报。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要以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渠道,及时做好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情况、政府债务等栏目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同时,依托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对我区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公开。2022年,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共完成117个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完成2个投诉事项处理结果的信息公开,无行政处罚事项。

  监督保障方面。明确综合科为政务公开的负责科室,由专人认真做好我局相关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区政府办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存在的问题对照清单逐一整改,切实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没有任何负面不良影响,没有责任追究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量不够多。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相对单一,涉及财税政策较多,人民群众关心的公共事务的决策依据类公开信息不多。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身兼多职。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由综合科相关人员兼任,且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存在领会不深、业务不精现象,业务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对涉密信息范围的把握不准,相关工作人员缺乏这方面专业知识;五是公民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淡薄,网上互动还不够。尽管政务公开也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认识重视不够,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群众监督还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服务企业,纾困解难,为在我区创造更好的财税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二是促进构建服务型政府。定期发布财政指标收支情况,以及部分重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促进我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等相关情况的公开,三是着力打造财税政策的公开平台,进一步起到政策传声筒的作用,形成政民互动的良性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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