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东孚街道 时间:2024-01-15 09:3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孚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海沧区东孚街道洪诗路98号,邮编:361027,电话:0592-6315667,电子邮箱:hcdf@haicang.gov.cn)。

  2023年,东孚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点工作,本着高效便民、“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为助力东孚街道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东孚街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耕读东孚”微信公众号、街道及村(居)办事大厅宣传栏、公示栏等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示,并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通过短信、工作简报、宣传手册、文艺活动等丰富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宣传。2023年度,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条,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耕读东孚”发布信息446篇。

  依申请公开方面。东孚街道本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办理6条。未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做好日常更新维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采编,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和运转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三审制”,做好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登记,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和严谨性。二是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提醒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公示及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不断更新维护“耕读东孚”微信公众号、各便民服务点的公示栏等平台,及时开展政务信息宣传。二是强化对发布信息的网络舆情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二是根据区联动中心要求部署,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逐一整改,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2023年,我街道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

  研

  机

  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来看,东孚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正在平稳有序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还不够深入和彻底,一些应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予以公开,今后应加强沟通,进一步强化考核,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二是前期公开信息格式存在不够规范现象,应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学习,严把信息公开质量关,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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