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几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沧区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http://www.haica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发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电话:0592-6584775;传真:0592-6588926。
一、总体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职能部门,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初步形成了单位统一组织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局对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达3587人次。
1.管理规范方面
公开了《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公开了部门预算,教育收费标准批复,效能建设等。
3.机构职能
公开了海沧区发改局主要职能,以及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等方面内容。
(二)公开形式
“海沧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门户网”子栏目下点击进入“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设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国民经济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行政许可等栏目,群众可根据需要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所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有网上公开申请事项。
(四)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行政复议数共0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17 |
1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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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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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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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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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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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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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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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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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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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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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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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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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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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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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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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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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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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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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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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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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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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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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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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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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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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为此,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突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扎实推行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
二是加强基础性工作。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我局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