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高质量做好相关工作。根据《海沧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1.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一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2020年,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事项进一步进行规范,明确需要保密(内部)文件及议定事项外应均要及时公开,公开数量明显增加。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提高群众知晓率。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我局全面梳理整合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明确厦门市海沧区发改局具体权责事项共33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30项。并于2020年4月在海沧区政府网上公开。
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各类信用管理制度有效落实,按照分级分类、联合奖惩、黑红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等7大类法规制度文件,区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有效落实。二是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数据报送机制,完成区审批平台与信用的数据自动联通。截至目前,信用平台共收录信用数据11073,政许可数据7581条,行政处罚842条,公共服务2554条,其他97条。三是有效开展信用评价应用,今年以来,通过厦门市信用平台进行信用报告应用,共涉及评优评先、人事考录、任职资格、政策扶持和准入资格等5个领域200多人次的个人和企业信用查询,为各部门各行业提供了有利的信用保障和政策支持。四是大力实践“信易+”应用场景,“树诚信新风尚,做文明海沧人”精神,让全社会“守信者处处受益”。自“白鹭分”上线以来,海沧区信用中心结合各行业特点,主动创新“信易+”应用,将信用应用拓展至政务和民生等多个领域,今年相继新推出5项“白鹭分”应用:“海沧体育”应用为民众提供羽毛球、篮球、足球及游泳等多项惠民政策,鼓励全民积极参加健身运动;“海沧文旅”应用为丰富青少年课余生活、提高群众文化修养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海沧文化馆会同各街道不定期找出各类公益体验课和艺术培训班等,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对艺术的精神追求;“海沧司法”、“海沧法院”为“白鹭分”在700分以上的民众开辟免排队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石塘卫生服务开通680分以上的用户可享受免除个人自付部分优惠。五是建立失信提示、警示约谈制度,按照“谁认定、谁约谈”的原则,对黑名单、重点关注的主体及个人实时在信用平台公示。对重点失信主体进行定期约谈和培训,今年共开展信用培训会1次,对失信主体进行约谈和培训。六是全面展开信用承诺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业进行信用承诺,主动承诺数量1108条(附件6-3)。我区告知性承诺事项子项248项,空缺受理事项子项679项,承诺事项子项共927项,主动承诺数量占比100%。
4.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了网上审批、智能审批,所有审批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持续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认同感和参与度。
5.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落实省审改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工作部署,按照“五级十五同”工作要求,对接上级系统部门,实现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6.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所有审批事项证照均上传厦门市电子证照共享库管理平台,实现了数据的共享。对需要企业提供的证照也改由共享平台共享,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
7.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审批事项在综合窗口前台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
8.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规范和完善了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
9.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审批事项办事服务信息准确规范,收件严格按照事项材料收取,不存在多收件和要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10.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按照《福建省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监督管理办法》(闽政办〔2016〕179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要求,今年截止到12月7日,共受理市民在线诉求、咨询求助件65件,并全部落实办结、建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1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1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我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表,严把审批权限,确保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