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区发改局 时间:2022-01-12 15: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沧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aica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发改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电话:0592-6584775;传真:0592-6588926。

  一、总体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我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充分发挥作用,分工进一步明确。专班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等工作,督促按照《条例》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程序,并做好材料送交、公开信息保密审查,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公开的内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解读、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办理情况

  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2件非本部门掌握,均按时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实行政府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我局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相关事项,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舆情回应。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推进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流程。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各种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对内落实岗位责任,对各业务部门进行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各种信息材料实时精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无专职工作人员,兼职人员业务水务有待提高;网上公开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等。

  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细致深化领悟《条例》精神,把《条例》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成为机关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同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未收取报告信息费。

附件下载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