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6 08: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海沧区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http://www.haicang.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发改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电话:0592-6584775;传真:0592-658892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加强人员培训,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公开内容涉及收费标准核定。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共3条,其中予以公开1件、本单位无法提供1件,其他处理1件,均按时办理完毕;本年度产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1件,结果判定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

  一是主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强化责任落实到各科室、各中心,明确公开时间节点,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到位。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原则,严格执行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强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业务发展和制度修订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公开平台,加强栏目管理,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做到全面自查整改。

  (五)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把握全局,找准切入点。明确综合科为政务公开的负责科室,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督促各科室、中心按时公开。二是系统实施,统筹推进。从内容、程序、监督、责任追究等各环节入手切实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考核制度,不定期针对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集中培训。三是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自觉接受群众评议监督。2024年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公开的创新力不足、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力不够的问题。

  我局将继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持续贯彻《条例》精神,围绕国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工作。接下来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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