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6年海沧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056827)。
一、概述
2016年,海沧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强互动交流,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
(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信息公开
海沧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在区常务会议上强调并3次重要批示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制定了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一是更新改版区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下基层,依托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吧,在社区和行政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机,扩大信息公开受众面;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每月目录上报机制,对成员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核实和监督。
(二)运用“互联网+政务”,提高公开办事实效
1、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优化栏目建设,拓展便民服务应用,扎实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2、在政府网站网页门户基础上,拓展政务服务渠道,建成“两微四端三平台”(微博、微信、ios手机端、ios平板端、android手机端、android平板端、网页门户、wap门户、电视门户)的政府网站对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
3、通过创新移动“微申报”服务、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力发展政府网上服务,逐步形成网上服务与实体大厅服务、线上服务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一体化新型政府服务模式。
(三)拓展深化梳理,重点领域公开。
1、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发布28家单位共3089条,其中政府办36条,外侨办4条,发改局39条,经信局14条,科技局25条,卫计局295条,教育局60条,民政局135条,司法局33条,财政局94条,人社局165条,建设局266条,交通局72条,农林水利局491条,商务局14条,文体局334条,审计局39条,安监局209条,统计局44条,旅游局57条,执法局65条,保密局8条,民宗局48条,档案局32条,海沧街道128条,新阳街道127条,东孚街道127条,嵩屿街道128条。
2、财政资金: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四个子栏目共发布了111条。其中政府预决算5条;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又分为区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18条,区直部门决算17条,其他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25条,其他部门决算27条;专项资金7条;财政收支情况12条。
3、价格收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两个子栏目共发布了5条。其中政府指导价4条;政府定价1条。
4、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征地房屋征收和补偿4个子栏目共发布了1959条。其中政府采购分为招标公告1023条,中标公告913条;工程招投标9条;土地出让条分为公告6条,结果6条;征地房屋征收和补偿2条。
5、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文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海沧健康生活报五个子栏目共发布了36条。其中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文件2条;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4条;医疗机构基本信息1条;医疗服务药品价格5条;海沧健康生活报4条。
6、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备案、社会组织监管、慈善组织信息三个子栏目共发布了34条。其中社会组织成立变更备案24条;社会组织监管8条;慈善组织信息2条。
7、扶贫、社会救助:救助扶贫政策、救助扶贫工作、救灾减灾工作三个子栏目共发布了168条。其中救助扶贫政策14条;救助扶贫工作86条;救灾减灾工作68条。
8、就业创业: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就业创业信息两个子栏目共发布了45条。其中就业创业政策措施3条;就业创业信息42条。
9、教育:教育管理、招生资讯两个子栏目共发布了34条。其中教育管理分为教育行政督导2条,教师队伍管理15条;招生资讯分为招生政策5条,片区划分2条,录取结果公示1条,学校资源公开4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5条。
10、环境信息:空气质量指数、水质量监测信息、环境质量公报、环境监督管理情况、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信息七个子栏目共发布了282条。其中空气质量指数12条;水质量监测信息12条;环境质量公报1条;环境监督管理情况88条;污染源违法案件查处信息64条;污染物排放31条;建设项目环评信息74条。
11、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应急常识、应急信息、避难点四个子栏目共发布了265条。其中应急预案1条;应急常识4条;应急信息256条;避难点4条。
12、国企运营、住房、道路安全三个栏目共发布了79条。其中国企运营5条;住房2条;道路安全72条。
(三)主动解读回应,畅通政民互动渠道。
1、创建海沧政府政策解读模式。为推进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效性与时效性,海沧区访谈类政策解读工作调动各职能部门力量,收集整理老百姓关心、关注的生活、经济、社会发展等热点问题,根据责任分工由各职能部门的责任领导在线进行互动交流,并经区政府网站通过在线访谈、图解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提高热点政策的针对性、可读性与理解性。
2016年海沧区共举办并发布访谈类解读12条,热点专题专栏含(文件类解读、图解)12条。访谈解读类的政策解读涉及营改增、小学积分入学、社会组织建设、水资源管理等多方面内容。
2、创新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一是创新应用“九位一体”的互动平台,市民可以通过信息查询机、网页、微博、视频、短信、移动手机APP、微信、高清互动电视、电话九种方式实时动态互动交流。二是联动回应社会关切事件。将网上互动交流与信访、电子监察相结合,对互动的信件全程监控。三是规范回应社会关切事件。通过社会治理联动机制协调处理互动信件。
2016年海沧区通过“九位一体”的互动平台响应、处理社会关切事件,共处理61227件,其中,网格化平台处理48692条,“96180”服务热线处理12535件,网页处理6295件。
(四)完善运行机制,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海沧区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25家成员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培训等。
2、先后制定《海沧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办法》、《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明确办事时限、办事质量和办事纪律,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做到有诺必履。
5、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程序制度。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明确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的工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公开或答复所需信息。
5、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6、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海沧区主动公开信息78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46条。其中,海沧区政府(含政府办)发布信息1992条,区直部门发布6632条,镇(街)发布922条。
2016年海沧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组织机构类信息95条,占12.13%;综合政务类信息32条,占4.09%;人事任免类信息39条,占4.98%;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0.38%;财政金融类信息9条,占1.15%;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社保、人口计生、就业类信息26条,占3.3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91条,占11.62%;城乡建设类信息5条,占0.6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26条,占3.32%;扶贫救灾类信息8条,占1.02%;农林水利、工业商贸、国土资源与能源类信息10条,占1.28%;公安安全司法类信息4条,占0.51%;应急管理类信息24条,占3.07%;部门业务类信息409条,占52.23%,其他类信息2条,占0.26%。
海沧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组织机构类信息334条,占3.5%;综合政务类信息487条,占5.1%;人事任免类信息421条,占4.41%;规划计划类信息65条,占0.68%;财政金融类信息69条,占0.72%;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社保、人口计生、就业类信息368条,占3.8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252条,占2.64%;城乡建设类信息169条,占1.7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163条,占1.71%;扶贫救灾类信息40条,占0.42%;农林水利、工业商贸、国土资源与能源类信息262条,占2.74%;公安安全司法类信息103条,占1.08%;应急管理类信息104条,占1.09%;部门业务类信息1936条,占20.28%;其他4773条,占5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6年,全区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件,其中网上申请31件,其他申请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石油交易中心、拆迁补偿、幼儿入学、政府采购实施情况、民非组织等方面的内容,均已答复。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在2016年受理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中,“已经答复数”为40件,“待答复件数”为0件;“同意公开数”为26件,占65%;“同意部分公开数”为1件,占2.5%;“其他答复数”(即: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为13件,占32.5%;“不予公开数”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海沧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海沧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环节。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民生信息还不够完善,例如价格收费、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信息还不够丰富;有关决策、规定、规划 、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海沧区虽在网站、微政务、微博等公开政府信息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涉及广,业务知识要求高,人员调整快等原因,造成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其尚不完全熟悉,特别是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处理程序还不够规范。四是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渠道有待拓宽。
2017年,海沧区将继续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力从以下几点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公权运用到哪里,服务就跟进哪里,公开即延伸到哪里。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突出做好主动公开,及时督促区财政、住建、房管、环保、教育、卫生等部门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注重公开工作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组成要素。三是进一步抓好平台建设,加强网络建设,完善网上审批、查询、投诉等服务范围,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大力推行和完善电子政务,搞好在线互动,运用微信、微博推进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网上信访、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搞好人员调配,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6年度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83 |
954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
条 |
783 |
954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133 |
1458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40 |
7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5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31 |
56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9 |
14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0 |
75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6 |
5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13 |
19 |
行政复议数件 |
条 |
0 |
0 |
行政诉讼数件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条 |
0 |
0 |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