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8-01-29 15: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2017年海沧区政府及区直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056827)。

  一、概述

  根据《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0号),海沧区积极找准定位、理顺机制、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结合海沧特色,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强化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单位的职责,扎实做好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统筹推进公开

  海沧区通过创新举措,丰富公开渠道、拓宽公开范围、加深公开深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丰富公开渠道:一是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作用,树立“需求导向、服务为本”理念,成为海沧区政务公开、办事服务、与民互动的主窗口,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二是创新应用“八位一体”的互动平台,市民可以通过信息查询机、网页、微博、视频、短信、移动手机APP、微信、短信、电话八种方式实时动态互动交流。

  2、拓宽公开范围:一是基本信息公开,包括海沧概况、党政机构、统计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热点专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信息;三是推进行政决策与权力公开, 公开权力清单、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减税降费、扶贫工作、社会资本合作等信息。

  3、加深公开深度:一是通过政策解读,提高热点政策的针对性、可读性与理解性;二是通过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区政府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不断加大各部分政府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海沧区主动公开信息73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77条。其中,海沧区政府(含政府办)发布信息2135条,区直部门发布7046条,镇(街)发布1096条。

  

  2017年海沧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组织机构类信息12条,占1.64%;综合政务类信息43条,占5.88%;人事任免类信息34条,占4.65%;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占0.68%;财政金融类信息2条,占0.27%;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社保、人口计生、就业类信息7条,占0.9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23条,占3.14%;城乡建设类信息8条,占1.09%;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28条,占3.83%;扶贫救灾类信息4条,占0.54%;农林水利、工业商贸、国土资源与能源类信息3条,占0.41%;公安安全司法类信息1条,占0.13%;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占0.27%;部门业务类信息555条,占75.9%,其他类信息4条,占0.54%。

    

  海沧区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组织机构类信息346条,占3.36%;综合政务类信息530条,占5.15%;人事任免类信息455条,占4.42%;规划计划类信息70条,占0.68%;财政金融类信息71条,占0.69%;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社保、人口计生、就业类信息375条,占3.64%;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275条,占2.67%;城乡建设类信息177条,占1.7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191条,占1.85%;扶贫救灾类信息44条,占0.42;农林水利、工业商贸、国土资源与能源类信息265条,占2.57%;公安安全司法类信息104条,占1.01%;应急管理类信息106条,占1.03%;部门业务类信息2491条,占24.2%;其他4777条,占46.4%。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17年,全区各政府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其中网上申请8件,其他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协议、社区网格员待遇标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均已按时答复。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在2017年受理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中,“已经答复数”为14件,“待答复件数”为0件;“同意公开数”为4件,占29%;“同意部分公开数”为0件,占0%;“其他答复数”(即: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为10件,占71%;“不予公开数”为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海沧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暂不实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沧区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个别部门对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

  2、部分领域公开标准不明不细,影响公开效果。

  3、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效果有待提升。

  (二)进一步做好工作的措施

  1、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条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公开工作。

  2、形成全体单位齐抓共管的局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息息相关,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增强各单位的公开意识、公开责任。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准。各单位在不增加编制的情况下, 配备必要工作人员,使其有精力长期专门关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7年度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731

  1027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条

  731

  10277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137

  159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14

  8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5

  2.网上申请数

  条

  8

  64

  3.信函申请数

  条

  6

  2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14

  8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4

  5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10

  29

  行政复议数件

  条

  0

  0

  行政诉讼数件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条

  0

  0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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