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8-11-30 11:39

  厦门市政府办公厅:

  2018年,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 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服务工作实效、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和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就2018年海沧区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海沧区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海沧区政府”政务微博、“海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厦门海沧”移动客户端在政务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做好海沧要闻、政府文件、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1.积极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各单位按照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一个源头”管理模式,统一管理、统一公布全区权责清单和办事指南,并实行动态管理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已及时向社会公开。其中,海沧区审改办组织各区直投资项目管理部门梳理编制清单,并于2018年6月公布印发《厦门市海沧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专项权责清单(2018)年)》,明确区直企业投资项目55项,涉及单位6家,分别为区农林水利局、区发改局、区安监局、区建设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审改办牵头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在逐一审核证明事项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对各单位目前仍予以收取的证明材料进一步的调整、归类,共保留区直各部门证明事项33项,取消证明事项11项,并于7月30日统一公布;区审改办牵头督促各区直部门针对所有依申请事项,进一步明确属于便民服务事项的范围。经梳理,明确区直部门便民服务事项246项便民事项(含公共服务147项,行政许可99项),涉及19个部门,已按要求于8月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2.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一是海沧区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办理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厦海政办〔2018〕28号),要求各相关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加强配合、突出重点、规范办理流程,处理好建议、批评、意见及政协提案等。二是海沧区人民政府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2018年1-10月,在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共公开建议、提案答复函50篇。

  3.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海沧区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各部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设有“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监管制度及监管情况公开,2018年1-10月,公开监管制度52条、监管情况信息116篇。

  4.及时转载上级信息。2018年,按照上级要求,及时转载国务院发布的“我为国务院大督查提建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群众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第一至第五季等信息。

  5.及时公开政务资讯。开设“海沧要闻”专栏,深度整合海沧区各部门报送的信息以及海沧广播电视台、厦视新闻、东南卫视、海沧消息、厦门日报、厦门晚报、海峡导报、海西晨报、福建日报等媒体关于海沧区的报道,促进文字、图片、视频类信息之间互相补充,实现传播内容的题材多样、内容丰富,最大化的满足不同受众的阅读需要。2018年1-10月,共发布今日海沧977条,视频新闻190条,媒体报道389条。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根据2018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政府网站建设部分)、全省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培训会要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资金、国企运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脱贫攻坚、救助与福利、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环保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信用海沧、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海沧、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17方面信息。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税收优惠政策公开,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开设“财政资金”专栏,2018年1-10月,各部门公开172条财政资金信息。

  2.推动重大项目批转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5 号),结合我区实际,于2018年7月发布《海沧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厦海政办〔2018〕65号),推进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开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下设批准结果、征收土地、施工审批及项目进展等子栏目,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1-10月,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近300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8〕26 号)、2018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政府网站建设部分)、全省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培训会要求,与省政府采购网对接政府采购数据、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数据,推进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投标等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厦府办〔2018〕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新增社会福利、公共文化体育等主动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对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数据,进一步做好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对接市建设局网站数据,新增住房保障栏目;四是结合海沧发展情况及信息公开需求,增设信用海沧、法治海沧等栏目;五是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信息公开。

  (三)多举措加强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

  1.开展在线访谈活动。开展在线访谈活动是政务公开的创新形式,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定期发起《关于征集在线访谈主题的通知》,面向全区各部门征集在线访谈主题,邀请各部门领导围绕政务工作、重点领域和社会热点进行剖析,并在线与网民实时互动,为网民答疑解惑。在线访谈以文字、图片直播、视频录摄的形式开展,使网民能第一时间向“第一解读人”咨询政策,实现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政务工作,确保政务工作的及时性与有效性。2018年1-10月,共开展在线访谈8期。

  2.建设政策解读专题。从公众生产活动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重要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片、图表等,以建设图解专题的形式,图文结合,数字化、图表化、形象化、通俗化解读重要政策,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2018年1-10月,发布政策图解专题10篇。

  3.开设调查征集栏目。针对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和热点事件,如“互联网+调解”、生活垃圾分类、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乡村振兴战略、现代服务业等,开展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广泛收集民意,并及时进行意见征集及网上调查结果反馈。2018年1-10月,共开展民意征集10期,网上调查10期。

  4.做好咨询投诉反馈工作。建设咨询投诉专区,群众可在网站的咨询投诉模块,点击“我要写信”进行咨询、建议、投诉,实时查看处理情况。专区设立咨询投诉公开栏目,公开信件标题、愿意公开的信件内容、信件来源及处理情况。区政府门户网站利用知识库技术,梳理、归纳、统计和汇编各类常见问题、热点问题,并设立智能咨询,开展自动化、半自动化的咨询互动情况。同时,设立网上信访及区长信箱,群众亦可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咨询、建议等。

  二、着力提升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坚持以“互联网+”思维推动政务服务创新,不断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实现民利企。建立了以网上办事大厅为核心,以区政府网站、移动端平台为通道,以区统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为支撑,各部分相互促进的“互联网+行政审批”服务模式,实现“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腿”。一是构建网上办事大厅,让群众少跑腿。海沧区网上办事大厅实现全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100%上网,其中:三星级事项127项、四星级事项600项(即全流程网上审批)、五星级事项59项(即全流程网上办理)。群众可通过福建政务服务网大厅海沧分厅、海沧区政府官方微信“海沧微政务”和“厦门海沧”APP,搜索定位办事事项,享受与实体大厅相衔接的办事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受理、邮政速递、在线互动、满意度评价、96180热线咨询及办事预约等服务。目前,网上预约涵盖所有进驻单位,实现全覆盖;根据审批系统类别分批分阶段推行免费送达邮寄服务。二是构建行政审批统一服务平台,让审批更智慧。海沧区构建了覆盖区、街道及村居的行政审批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审批,使得行政审批工作在效率和质量上有了“质”的飞跃。自2015年12月系统启用至今,区行政审批统一服务平台累计办件总量268898件,其中,区行政服务中心30356件、街道、社区238542件。三是建设大数据分析平台,让服务更精准。建设海沧区“慧政务”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平台,全方位展示窗口设置、审批办件、服务评价、设备运行、人员考勤、绩效考核等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行综合数据,实现办事情况一目了然、办事统计一清二楚,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和依据,对改进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严格按照审批服务标准化要求指导部署各审批服务单位进行网上办事服务事项的管理。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根据事项设立调整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制定审查工作细则,审批服务提供标准,明确按照事项的规范流程进行业务的办理。

  3.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区级统一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初步实现企业电子证照调用功能,并已配置128项批文和85项证照实时生成功能。下一步根据电子证照建设开放程度,进一步推动业务部门加大电子证照共享应用,逐步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供证照、证明的频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

  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已建立健全涵盖中心管理办法、机关效能建设、人员选派管理、绩效考核等各项制度37项,特别是针对强化审批授权、杜绝体外循环问题,建立健全《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选派及管理办法(试行)》,对人员选派条件、程序、考核管理进行明确。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审批授权及人员进驻的通知》,要求所有审批职能部门成立审批机构(审批办、审批科或审批处),指定首席代表,并签订授权书进行充分授权,全员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一是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改革。出台《海沧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政务服务改革实施方案》,探索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投资项目”、“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社会事务”等综合受理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运行模式,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间来回跑。目前,区社保中心、区公证处、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安分局等8家涉及到有2个及以上依不同事项而分设窗口的单位现已完成窗口业务整合,于2018年7月31日正式对外实现部门内“一窗通办”服务。二是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制定《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利用、整合现有区内重大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高级引进人才帮办代办部门、国有企业的人员力量及机制,建立以行政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窗口为中心,各部门、国有企业现有帮办代办队伍为支撑的服务体系,形成“中心帮办+部门协办+市区联办”服务模式,为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帮办代办服务。2018年5月2日开设“帮办代办服务窗口”,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手续、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商事设立登记、引进人才社会事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3.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立足以民为本,实现行政服务人性化。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区,布设电子查询机,设置便民服务区、母婴哺乳室、敬老关爱区、图书阅览区、休闲露台等功能区域,开放免费4GWiFi服务,完善无障碍设施,提供自助饮水机、自助售卖机等,处处体现细微关怀和贴心服务。推行延时服务、预约及上门服务、老年优先等特色服务。创新打造专业导询服务队伍,实行闽南语导询导办、老弱病残者陪同代办,着力服务有特殊需求的群众。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放管服”相关举措进展。对审批服务改革工作中涉及到群众、企业等的,及时在省网办事大厅或权责清单系统或门户网站等相关渠道进行公开,如“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实施方案”、“公布区级审批服务事项特殊环节清理结果”等。

  深化“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改革。一是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80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放到全区42个服务站,其中即办事项47项,全区通办事项15项,通办率达到19%。二是构建覆盖区、街道及村居的行政审批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行政审批。已初步实现海沧区行政审批统一服务平台与市审批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可进行数据共享及报送。同时便民服务事项入驻省网办事大厅,实现网上申报。三是进一步梳理街道“就近办、马上办”便民服务“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共计80项,事项占比100%,转换率达89%。四是依托短信、微信平台等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推行多项便民服务举措,做到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多头受理协调办、群众有难上门办、跟踪服务主动办,力求全过程、一次性办结。

  优化健全审批机制。一是推动“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建设,海沧区建管系统实行全面升级,新增“引用批文”功能。推动建管系统与区级综合审批平台对接,完成对接开发工作。截至2018年10月底,建管平台实现全流程协同审批,累计受理审批项目11819项,受理办件23100件,办结件22307件,办结率达到96.57%,参与策划“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办件163个。二是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印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海政〔2018〕119号),制定配套实施制度,梳理改革事项意见清单,制定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各类型项目流程图,并予以公布实施。截至2018年10月底,新流程累计受理并联办件65件。

  2.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根据《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厦府办〔2017〕230号)、《关于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的通知》(厦审改办〔2017〕57号)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要求做到要素齐全,对外公开,实现动态管理。

  3.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权责清单在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上实现动态管理,各审批服务事项根据清单的调整进行调整。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上办事指南等对外公开信息不断根据事项的变动而更新。

  4.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针对省网办事大厅、厦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等对外平台上的办事服务信息通过单位自查,中心抽查等形式不断开展整改工作,一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让相关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对外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政府网站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海沧区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关停全区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统一集中办好区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4月,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上线,对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标准,切实做好信息录入、审核、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杜绝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合要求。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实行个人实名账号制,各部门发布到网站的信息均做到来源可追溯、责任可追究。

  2.建立定期自查机制。网站由区政府办(社会治理联动中心)负责运维管理,各部门、各街道做好涉及本单位的栏目内容更新及维护工作。海沧区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普查要求,每月开展网站自查并在网站发布自查公告,每季度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并将情况上报市。同时,根据市级抽查、区级自查情况,对栏目维护不到位的个别单位予以通报。

  3.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将并入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由市政府统筹做好部署在市级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上的政府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4.开展公共资源开放试点工作。区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已完成100多个业务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已配置2000多条数据交换规则,实现了部门间数据交换与共享并提供业务协同支持,保障了海沧区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待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标准发布,将进一步结合海沧区实际情况,完成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梳理工作。

  5.升级用户中心。对用户中心进行优化升级,进一步优化网站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的专属主页,构建集行政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参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第三级要求,完善身份认证安全体系,确保用户登录、用户管理、身份认证等信息安全;优化用户登录功能,对接“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用户信息,实现通过“i厦门”账号、台胞证号、二维码扫描等方式登录区政府门户网站;优化提升以“我”为中心的个人和法人专属主页,根据“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用户权限设置,结合海沧区实际要求,设定不同用户认证等级享受对应服务内容,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主动式的全新服务体验。截至2018年10月底,网上注册用户数量达10641人次。

  (二)强化“两微一端”建设管理

  一是充分发挥“海沧区政府”政务微博、“海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厦门海沧”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今年,我区不断优化“厦门海沧”移动客户端的交互体验,如优化办事指南展现内容、提高各功能模块操作响应速度等,并基于门户网站个人及法人用户信息库,实现PC端门户网站与移动客户端用户数据的统一,并支持用户使用台胞证进行注册登录;不断优化“海沧微政务”功能建设,如优化政府信息栏目及办事指南展现内容、提高各功能模块操作响应速度等。截至2018年10月底,累计推送微信近150条,总用户数23558个;累计发布微博91条,粉丝6671人。同时,做好“两微一端”的日常运维管理工作,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二是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运营维护本单位微信及微博。如: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设有“海沧就业”微信公众号,主要向社会发布就业招聘方面信息;区城管执法局及海沧街道充分发挥其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及时发布信息,创新形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海沧区司法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海沧调解在线”APP,以群众的信息需求为中心,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权威信息。

  (三)切实做好96180政府服务热线工作

  切实做好96180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公众可致电海沧区政府服务热线96180,及时表达相关诉求,实现公众与政府现场式意见反馈和办理答复的实时互动交流。2018年1-10月,政府服务热线96180共接听来电13867通,热线生成的联动事件共199件,均已及时、成功办结。

  (四)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海沧区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政府公报按照规范的审批流程,每月一期,纸质版印刷400份,分发到各成员单位及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并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优化电子版政府公报展现形式,在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公开栏目设立政府公报专栏,提供 2008 年以来的政府公报内容,方便公众通过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进行查阅和开发利用。2018年1-10月,发布政府公报10期。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审查工作

  一是在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制度规定,建设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并积极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法规及区政府相关文件,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二是我区严格落实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信息公开内容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确认,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表,严把审批权限,确保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同时,升级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功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超期不允许发布,并对发布超期文件的单位下发通报。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渠道,提供在线申请、在线查询等服务。2018年1-10月,依申请公开线上处理53件,均已按时公开,发布海沧区政府及各部门文件逾619篇。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一是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发布《海沧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厦海政办〔2018〕66号)、《海沧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厦海政办〔2018〕65号)等政务公开文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监督和保障制度,为2018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厦府办便函〔2017〕14号)要求,组织各相关单位报送政务公开清单,并根据各单位报送内容汇总成《海沧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通知》(厦海文〔2017〕40号),落实涉及文化、体育等相关事项公开工作,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区经信局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工业项目为重点,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区教育局参照厦门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教育类政府信息按一级类别和二级类别编排,一级类别编码与市政府信息公开类别相对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编制,推进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专此报告

  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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