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政府办 时间:2019-02-01 11:2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总结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8〕41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在海沧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ca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056827,电子邮箱:zfxxgk@haicang.gov.cn)。

  一 、概述 

  2018年,海沧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8〕88号)要求,结合海沧区实际情况,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与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牵部门作用,积极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成员单位25家,专兼职工作人员约37人。

  二是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日常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程序和责任追究。

  (二)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

  2018年,海沧区围绕财政资金、国企运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脱贫攻坚、救助与福利、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环保信息、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重大建设项目、信用海沧、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海沧、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18项重点领域进行公开。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资金、财政收支情况、税收优惠政策公开,2018年,海沧区各部门公开172条财政资金信息。

  2、推动重大项目批转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定《海沧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推进我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共发布重大建设项目信息近300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与省政府采购网对接政府采购数据、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数据,推进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

  4、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协调区直各部门、各街道新增社会福利、公共文化体育等主动信息公开栏目;二是对接市环境保护局网站数据,进一步做好环保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对接市建设局网站数据,新增住房保障栏目;四是结合海沧发展情况及信息公开需求,增设信用海沧、法治海沧等栏目;五是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教育信息、灾害事故救援等信息公开。

  (三)加强政策解读及舆情回应

  1、持续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邀请各部门领导围绕政务工作、重点领域和社会热点进行剖析,并在线与网民实时互动,为网民答疑解惑。2018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0期。

  2、建设政策解读专栏。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片、图表等,图文结合通俗易懂解读重要政策。2018年发布政策图解专题18篇。

  3、开设调查征集栏目。针对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和热点事件,如“互联网+调解”、生活垃圾分类、随迁子女积分入学、乡村振兴战略、现代服务业等,开展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广泛收集民意,并及时进行意见征集及网上调查结果反馈。2018年共开展民意征集10期,网上调查10期。

  4、做好咨询投诉反馈工作。区政府网站设立咨询投诉公开栏目,群众可以进行咨询、建议、投诉并实时查看处理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海沧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达758条,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29条,区直各行政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8条,街道发布13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创新应用“八位一体”的互动平台,2018年以来,海沧区通过互动平台响应、处理社会关切事件,至12月底共处理74224件,其中,网格化平台处理39048条,“96180”服务热线处理16386件;网页处理151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海沧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组织机构类信息13条,占1.71%;综合政务类信息12条,占1.58%;人事任免类信息14条,占1.84%;规划计划类信息10条,占1.31%;财政金融类信息4条,占0.52%;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社保、人口计生、就业类信息7条,占0.92%;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8条,占1.05%;城乡建设类信息4条,占0.52%;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31条,占4.08%;扶贫救灾类信息1条,占0.13%;农林水利、工业商贸、国土资源与能源类信息8条,占1.05%;公安安全司法类信息4条,占0.52%;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0.13%;部门业务类信息629条,占82.9%,其他类信息12条,占1.58%。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在线访谈、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的主平台。2018年,全区各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多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4.7万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海沧区政府”政务微博、“海沧微政务”微信公众号、“厦门海沧”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三是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海沧区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政府公报按照规范的审批流程,每月一期,纸质版印刷400份,分发到各成员单位及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并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优化电子版政府公报展现形式,在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公开栏目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四是切实做好96180政府服务热线工作,公众可致电表达相关诉求,实现公众与政府现场式意见反馈和办理答复的实时互动交流。五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全区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信件申请5件,网络申请37件,申请内容大多涉及征地拆迁相关信息。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在4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43件,答复率100%,答复及时率100%。其中,同意公开21件、占48.9%;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0%;不予公开5件、占11.6%;其他类型答复17件,占39.5%。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内部管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成员单位根据《条例》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条例》实施以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7件,其中区政府4件、街道3件,提起行政诉讼0件,无举报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在上级领导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也存在需要改进的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部分单位的积极性还不够强,有些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三是人员变动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区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套更加完善、更加统一的规范化标准。

  2、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力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规则,考评结果与各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挂钩。

  3、加强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处理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8年度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758

  1103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条

  758

  11035

  2.政府公报公开

  条

  129

  1724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43

  13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

  6

  2.网上申请数

  条

  37

  101

  3.信函申请数

  条

  5

  2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43

  13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1

  8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1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5

  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17

  46

  行政复议数件

  条

  7

  7

  行政诉讼数件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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