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报根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七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海沧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沧区实际情况,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海沧区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是:组织机构类信息6条,占1.49%;综合政务类信息7条,占1.74%;人事任免类信息16条,占3.97%;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0.75%;财政金融类信息2条,占0.50%;文化旅游、教育、医疗、社保、人口计生、就业类信息4条,占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类信息2条,占0.50%;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安置、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类信息31条,占7.71%;扶贫救灾类信息4条,占1%;农林水利、工业商贸、国土资源与能源类信息4条,占1%;应急管理类信息4条,占1%;部门业务类信息314条,占78.1%,其他类信息5条,占1.24%。
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财政资金、国企运营、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脱贫攻坚、救助与福利、教育信息、医疗卫生、灾害事故救援、环保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信用海沧、双随机一公开、法治海沧、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17方面信息。截至2019年12月底,主动信息公开共4286条。
二是深化政策解读,着力增强政策影响。从公众生产活动实际需求出发,加强重要政策解读,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图片、图表等,以建设图解专题的形式,数字化、图表化、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重要政策,使政策解读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并实现重要政策的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2019年1-12月,共发布政策图解专题40篇。
三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海沧区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公开人大政协专栏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2019年1-12月,在区政府网站共公开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答复函74篇。
四是开展政民互动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在线访谈活动。面向全区各部门发布在线访谈征集,邀请各部门领导围绕政务工作、重点领域和社会热点进行剖析,并在线与网民实时互动,为网民答疑解惑。二是优化调查征集栏目。针对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的主题和热点事件,如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社区书院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开展民意征集及网上调查,广泛收集民意,并及时进行意见征集及网上调查结果反馈。2019年1-12月,共开展在线访谈9期,民意征集11期,网上调查11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公开栏、政府公报、在线访谈、区图书馆、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并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的主平台。2019年,全区各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6多条,网站访问量达32万余人次。二是充分发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加快推进我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及政务公开。三是推动政府公报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要求,海沧区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政府公报按照规范的审批流程,每月一期,纸质版印刷400份,分发到各成员单位及图书馆、档案馆、政务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场所,并在办好政府公报纸质版的基础上,优化电子版政府公报展现形式,在政府网站基本信息公开栏目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工作。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道办事处、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均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设立公报查阅处,供群众查阅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我区对4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作出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6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3件,无法提供6件,不予处理4件。
2019年,我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1件,行政诉讼2件均妥善处理。
(四)政府信息管理的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区级机构改革合并或新成立的单位,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建立调整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9年1-12月,发布海沧区政府及各部门文件402篇,依申请公开线上处理12件,均已按时公开。
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标准流程,切实做好信息录入、审核、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杜绝违规发布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合要求。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网站平台建设。海沧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等文件精神,夯实保障基础、强化安全防护、优化网站功能、深化政务公开、推进网上办事、畅通互动渠道,不断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致力于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推进网站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重视新媒体建设管理。推进我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 号)等文件要求,每月组织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检查,计入年度绩效。要求各单位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主办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保持一致,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需变更、关停、注销应及时备案。拟定完善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定信息录入、审核、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人员,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截至目前,我区共上报政务新媒体25个,注销政务新媒体4个,并完成区政府网“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统一更名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其余单位均按照要求,严格自查,有序发展。
(六)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明确区政府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印发《关于印发海沧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为2019年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729 |
170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73 |
4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38 |
62 |
||
行政强制 |
4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项目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193 |
287809132.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6 |
0 |
0 |
0 |
0 |
0 |
2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3 |
0 |
0 |
0 |
0 |
0 |
4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成效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仍然存在部分问题,如: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
2020年,我区将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政务公开的平台建设;三是按照国家、省、市的建设要求,建设全区政务公开目录清单体系,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