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海沧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海沧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36条。海沧区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内容,夯实本地公开基础。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各类规划公开。谋划十四五规划专题,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二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搭建市场监管执法专题,主动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监管执法等信息。
三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工作。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人员流动、健康科普等发布权威信息。
四是积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内容规范化工作,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确保政策有效传播和落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及时优化调整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补正期限、不予公开内容及信息处理费标准信息,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依申请服务。全区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系统性梳理本区近三年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汇编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建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认真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工作。优化调整相关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完成无障碍浏览、网站智能问答功能建设,方便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取信息。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新平台。建立政务新媒体开办、下线、注销、变更等管理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名称。2021年全区累计发布微博82条,累计推送微信信息27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年度全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致力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我区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评估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且不低于4%。2021年,我区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社会群众对我区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全区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1 |
3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30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3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768.7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8 |
7 |
0 |
0 |
1 |
0 |
8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4 |
4 |
0 |
0 |
1 |
0 |
4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 |
1 |
0 |
0 |
0 |
0 |
9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9 |
1 |
0 |
0 |
0 |
0 |
2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77 |
7 |
0 |
0 |
1 |
0 |
8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准确把握还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对重大决策公开落实程度不够,对信息资源合理的、有效的整合不到位,相互关联度不高。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频繁,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是基层两化工作仍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标准化规范化不够,部分领域信息的深层次公开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政府债务、义务教育、产品质量、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信息公开,完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专题,及时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回应。
三是全面推进“两化”,提升工作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 “两化”工作部署,探索创新基层政务公开新标准新模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示范点。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提升海沧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区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我区积极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各领域公开内容。推进两化试点成果向基层巩固推广,完成区属四个街道基层两化目录编制,加快推进村居务事项清单试点编制工作,指导临港、兴旺、海发、天竺等四个社区完成居务事项清单编制。
(3)针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区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复,落实的措施已经落地见效。坚持严格把关,认真检查,确保“回头看”工作质量。对照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积极采取上门对接、电话交流等方式,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咨询,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