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 时间:2022-01-14 11:1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海沧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海沧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不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拓宽公开渠道、优化公开流程,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全区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236条。海沧区积极落实政务公开要点内容,夯实本地公开基础。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是积极主动做好各类规划公开。谋划十四五规划专题,主动公开各类规划,并对历史规划进行归集整理。

  二是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搭建市场监管执法专题,主动公开监管规则和标准、监管执法等信息。

  三是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工作。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核酸检测、疫苗接种、人员流动、健康科普等发布权威信息。

  四是积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做好政策解读内容规范化工作,运用图表、动画、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确保政策有效传播和落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及时优化调整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依申请补正期限、不予公开内容及信息处理费标准信息,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依申请服务。全区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86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系统性梳理本区近三年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汇编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建好政府网站第一平台。认真完成区政府门户网站改版上线工作。优化调整相关栏目设置和整体布局,完成无障碍浏览、网站智能问答功能建设,方便群众及时便捷地获取信息。二是规范政务新媒体新平台。建立政务新媒体开办、下线、注销、变更等管理机制,规范政务新媒体名称。2021年全区累计发布微博82条,累计推送微信信息271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

  本年度全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4次,致力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我区政务公开水平稳步提升。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评估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且不低于4%。2021年,我区积极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社会群众对我区信息公开评议结果较好。全年全区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9

  1

  3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68.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8

  7

  0

  0 

  1

  0 

  8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4

  4 

  0

  0 

  1

  0

  4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1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1

  0

  0

  0

  0

  2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7

  7

  0

  0

  1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条例》准确把握还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条例》学习不够深入,对重大决策公开落实程度不够,对信息资源合理的、有效的整合不到位,相互关联度不高。

  二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业人员较少,兼职人员流动频繁,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

  三是基层两化工作仍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全面,标准化规范化不够,部分领域信息的深层次公开仍有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政府债务、义务教育、产品质量、卫生健康、乡村振兴等领域信息公开,完善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专题,及时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回应。

  三是全面推进“两化”,提升工作实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 “两化”工作部署,探索创新基层政务公开新标准新模式,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示范点。积极拓宽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推动政务公开向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提升海沧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我区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2)我区积极优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细化各领域公开内容。推进两化试点成果向基层巩固推广,完成区属四个街道基层两化目录编制,加快推进村居务事项清单试点编制工作,指导临港、兴旺、海发、天竺等四个社区完成居务事项清单编制。

  (3)针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我区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已经整改的问题不再反复,落实的措施已经落地见效。坚持严格把关,认真检查,确保“回头看”工作质量。对照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认真抓好整改;积极采取上门对接、电话交流等方式,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咨询,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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