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海沧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www.haic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邮编:361026,电话:0592-680037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海沧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推动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部门,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到实时信息及时更新,基本信息定期更新,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2022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669条,积极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
一是以公开助力惠企纾困。推出一系列经济帮扶政策,打造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归集公开30项最新政策,逐项配套说明资金申请流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并提供政策申报渠道,贯通企业诉求服务,切实为企业解决问题。
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向村居务延伸。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推进政务公开专区提升工作,按照统一标识、统一物料、统一功能、统一管理等“四统一”建设标准,规范专区功能建设内容。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搭建公共企事业栏目,围绕教育、医疗、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优化提升政策解读质量。2022年,我区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解读方式,共建设文字解读23期,政策图解14期,视频解读6期,H5解读3期,媒体解读6期。梳理细分政策问答主题,融合视频、图片等解读形式,搭建形式统一的政策问答库。
四是创新打造政府开放日专题。把政民互动作为基本形式,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原则,举办14期“政府开放日”活动,旨在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强政府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整合共享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健全区联动的政务公开综合协调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办理的准确性和全面性。2022年全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80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1件,未产生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巩固和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高效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集中梳理和归集展示。不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搭建规范性文件库,集中公开现行有类文件35篇、废止类文件47篇、失效类文件4篇,并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定期清理失效及废止类文件。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政策文件库。细化文件分类,按照领域划分14类主题,并按照重点工作打造11类特色主题,实现精细分类,方便群众精准找到所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为充分发挥海沧区政府网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22年以来,海沧区对政务网实施了全方位升级改版。一是强化网站后台技术支撑。根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指引,完成IPv6、适老化和无障碍模式升级改造,着重提升政务网后台的运行效率,增强网站检索功能、信息下载功能,强化网站后台信息的安全性、稳定性保障。二是优化网站版面栏目设置。结合《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围绕本年重点工作,合理优化海沧区政府网站版面,科学设置信息公开栏目。三是深入推进知识问答集约化。紧紧围绕群众需求、热点问题收集梳理惠企便民服务办理流程等问题,探索搭建互动交流知识库,持续对问答主题优化细分,切实提供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抓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2022年海沧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确定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见效。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开意识。2022年度全区开展3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认真落实《条例》和年度要点工作要求,规范信息发布程序,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三是深入问题排查,督促整改落地。对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回头看”,逐项核实要点工作落实情况,明确目前工作短板,优化提升公开质量。按季度开展政务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自查自纠整改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印发通报或通知单,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持续跟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四是注重考核评议,提升工作质效。持续做好考核评议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纳入本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通过政府开放日、网上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社会评议,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全区未产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 |
11 |
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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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55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7 |
2 |
0 |
0 |
0 |
0 |
7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4 |
2 |
0 |
0 |
0 |
0 |
3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 |
0 |
0 |
0 |
0 |
0 |
6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 |
0 |
0 |
0 |
0 |
0 |
2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8 |
2 |
0 |
0 |
0 |
0 |
8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存在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公开意识不强等问题。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落实力度不够。部分单位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
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待提升,存在公开内容随意,未规范公开程序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要求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配齐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法律意识,提升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是跟踪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根据今年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市场主体、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等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对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回应。
三是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程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区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