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7 21: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深化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在这一年中,海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围绕企业和群众关切,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提升全区政务公开水平。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747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对涉企政策、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涉农惠农、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发布频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3912条。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各村(居)具体情况,编制村(居)务事项清单并在专题内集中更新;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做好惠民惠农资金信息公开及现有31个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助推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开设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专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举行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的推进全流程依法公开,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加强解读回应效果。按照“谁制定、谁解读”的原则,明确解读范围,规范解读程序,从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及解决问题等多个方面进行解读;同时,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的可读性。2024年,海沧区发布各类政策解读64篇,其中文字解读材料26份,制作图解12份,动漫解读2份,H5解读4份,媒体解读4份,音频解读16份。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企业困境及民众密切关注,倾听社会声音,及时解答疑问,确保信息透明,有效沟通民意。2024年海沧区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回应关切信息768条,举办在线访谈活动10次,新闻发布会活动4场、进行网上调查10期、民意征集25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备案登记等环节,实现全流程可查询。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件,办结8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其中予以公开29件,部分公开16件,不予公开5件,不予处理1件,本机关不掌握26件,其他处理3件。

  全年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8件,行政复议结果维持7件,暂未审结1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1件,其中经复议后诉讼1件,诉讼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落实信息制作、审核、公开、动态调整等全生命周期管理。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好内容审核,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准确、及时。二是加强日常读网巡查。安排专人对政府网站栏目更新、链接功能、留言办理等进行日常巡检,重点检查信息是否存在重大表述错误或者泄露隐私等问题,及时发现问题并第一时间整改。三是定期梳理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立改废要求动态更新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库,做好文件库信息维护工作,2024年海沧区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废止17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功能。根据省市下发的整改建议,就存在问题和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完成安全生产、教育、社会保险、养老服务、财政信息等多个栏目调整工作,并做好栏目内容保障;同时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开设重大行政预决策专题,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的推进全流程依法公开,保证决策公开透明。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全区政务新媒体实行常态化监管,持续开展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政务新媒体良性运转;完成对“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就业”以及“海沧城管”政务微博的注销,并及时在国办和省办平台做好备案。三是持续巩固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出刊《政府公报》12期,并印刷纸质版向各部门及政务公开专区分发赠阅;同时结合线下宣传渠道,利用政务公开栏进行信息公开和党纪学习教育宣传。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常态化开展网站巡查工作,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工作,健全网络与信息风险提示报告制度,提高各类风险防范能力。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和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明晰“监测、整改、核查、完善”工作流程,形成整改清单,规范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培训,全年开展业务培训2场次,参加培训人员25人次,以加强规范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每季度开展一次第三方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和街道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积极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17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78

行政强制

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174.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4

5

0

0

0

1

8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1

2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5

0

0

0

0

2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4

5

0

0

0

1

8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0

0

1

8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文件存在文字版和全真版内容不一致、公开属性标注错误等问题。

  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政策解读存在制作文件精简版、罗列小标题等问题,政策解读流于形式。

  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目前存在信息公开事项不够明确、信息公开种类不够丰富、信息发布频率有待提升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审查信息发布,明确责任主体,不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规范性、严肃性;同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解读辅以案例或数据,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

  三是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梳理政策文件,编制主动公开事项清单,针对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领域,丰富信息公开种类、提升信息发布频率,提高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的便民实用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区未向社会公众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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