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政府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信息,截至2018年11月30日,已在区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36条信息。
加强政策解读及公开。及时公开《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对政策文件进行相关解读及常见问题解析;对政策受理情况及时公示公告,截至2018年11月30日,已更新12条常见问题解析,已对十二批科技计划项目及本年度市级专利资助申领进行公示公告。
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2017年度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汇总)部门决算说明》、《2018年海沧区科技局预算说明》。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通过对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再优化、再升级,区科技局有8个事项入驻行政中心,其中有七个事项为“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严格按照省网办事大厅及行政中心管委会要求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
按要求及时梳理并对外公布权责清单并积极配合“减证便民”专项行动的开展。积极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建立环节标准、时限标准、材料标准,推行编码管理,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公平公正高效。
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按要求清理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自查,区科技局无事项须群众提交证明材料。
按要求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不接收办事指南外的材料,办事指南的变化及时对外公开。
推动信息同源管理。按要求梳理并进驻权责清单系统,做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对区科技局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梳理公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建立完善政府信息,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
厦门市海沧区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4日